离婚具体流程怎么走(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2023)

导读:
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不知道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根据我国婚姻法,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可解除夫妻关系。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损害家庭利益的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有配偶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双方确无和好可能的,经婚姻登记机关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或者调解无效的,可按起诉程序办理。”
一、什么是离婚
所谓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根据个人申请和相关材料,按照法定程序审查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并予公告;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双方终止婚姻关系。自公告之日起,双方均不得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二、登记流程
离婚登记程序包括婚姻关系确认、结婚证申领、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程序。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有子女及共同财产的,可以向共同居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规,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男女双方当事人向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并不违反婚姻法关于夫妻“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原则规定。如果因一方没有户口或者是属于无工作、无财产的农民而无法在当地结婚成家,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三、诉讼流程
离婚案件的起诉,首先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7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并通知原告;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15日内书面告知理由。当事人对民事诉讼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应当在3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如不服上一级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0日起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若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或者未按以上要求交纳上诉状及副本的,则一审法院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