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欠律师费多少(工程款拖欠起诉律师费用要多少)

导读:
工程款拖欠律师费多少
关于工程款拖欠律师费多少的问题,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支付期限的话,一般是按照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支付律师费。比如一个工程是300万元,每个月结算时,就会扣除2万元左右的费用。另外如果有一方有过错的话,对方也会将一部分费用转嫁到对方身上,一般是占总金额的20%-30%不等。但是具体到每一分钱,都会有不同的计算方式。
这是由于每个案件不同情况所导致的。当然在这其中有些律师费不能算作工程款来计算了,但是也是可以计算支付给对方的律师费标准:比如说一个工程结算总金额是400万元,在扣除了施工方拖欠材料款、人工费等其他费用之后,剩余部分也就是300万元左右。另外还有一个标准就是双方对每一笔款项有约定支付时间的:比如合同上约定了一个月之内支付200万元(以银行转账或者电子转账方式记录)。而在这个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于这笔钱没有约定支付期限的话,则一般都会按照实际发生额来计算支付给对方律师费标准。
一、合同规定的律师代理费用不得超过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一般会委托律师代理,因此律师代理的收费标准往往高于正常收费。《关于规范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法发〔2009〕2号)规定: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案件,除法律规定可由双方协商处理的以外,应当按照以下比例分担律师费:
(一)当事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合同有效的,律师代理费用为1000元;
(二)当事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合同无效的,律师代理人费用为2000元;
(三)当事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合同有效的,律师收取的律师费按照该价格标准在相应诉讼费用中扣除。因此如果双方对律师费有约定的话,则要按照各自所承担的比例来进行分担。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在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对律师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条: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案件获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开支范围,并按照当事人的要求予以缴纳。
三、双方在合同中对律师费约定过低或有过约定,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由于在实际案件中,法院对律师费的数额一般是没有具体规定的,而对于如何计算律师代理费的问题,也有很多争议。在此建议双方签订合同时就律师费支付金额进行约定,比如明确每笔律师费金额以及支付期限。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律师应当遵守执业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执业活动中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委托人收取额外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律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但是收费不得超过业务许可范围和收费标准,并接受财政部门有关律师收费的监督。”因此,若开发商欠其律师费,也应该告知业主并要求物业公司尽快将拖欠的工程款结清。
五、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需要由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仲裁的以外,一律不得收费。
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仲裁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律师代理诉讼、当事人和解或者申请仲裁所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负担。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由政府承担的案件律师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确有困难,需要聘请律师代理诉讼、辩护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申请执行人或者违法行为人为执行法院判决而支付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或者诉讼费的,不计入执行标的额;
(二)申请行政复议时因当事人请求国家赔偿或者履行赔偿义务而支付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的,按照国家赔偿或者履行义务部分数额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