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孩子名离婚怎么判(买的房子写孩子的名字离婚判给谁)

导读:
房子是孩子名离婚怎么判
对于离婚时房子是孩子名离婚怎么判的问题,《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如无特别说明,应遵循自愿原则。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前,如双方协议净身出户或子女随父亲生活的,人民法院应准许并通知有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父母为孩子购房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他人。”也可以通过遗嘱指定自己所继承或者赠与他人。父母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是为子女考虑,也是为了以后可以给孩子更好的生活保障,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之间存在一种利益共享的关系,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这套房子时对房屋的所有权利都是平等公平的。双方协商一致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才可以进行分割财产的判决。
1、孩子如果不满18周岁,其房产仍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是指年满十八周岁之后才有处分权的人,但是法律规定子女可以在自己父母和其他人之间选择任何一方来作为监护人,因此对于父母来说子女也是没有处分权的。因此对于父母来说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是为了以后在有需要时可以对其进行保障,也算是给他们更好的生活保障了。”
2、如果双方婚后感情不和,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离婚不分割。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当双方婚前签订了书面协议以子女的名义购房,并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这一事实发生后,才可以认定这是一方个人财产。在法律上一般被称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夫妻离婚时,对于房屋产权是否属于共同共有,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孩子只是名义上是小孩和父母共同共有,那么房屋产权应该认定为小孩和父母共有,而不是登记在孩子名下的。
3、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房产可考虑予以分割。
如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给一方的款项,离婚时一般认定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4、对于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或仅有孩子一人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办?
首先,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离婚。如果是双方均不同意的,法院不会轻易地就财产问题作出判决。其次,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置房屋并登记自己的名字时,是以赠与配偶为目的,而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出资的。这种行为发生离婚时才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而产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5、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房子时是否要签署赠与协议?
赠与协议的签署是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形成合意,为子女考虑的行为。父母愿意将财产赠与孩子,且符合《合同法》中关于财产赠与合同应当具有的特征(一是赠与合同自实际交付财产时生效),则在赠与合同中将房屋确定为未成年子女所有或由子女独立占有使用,不需要签署赠与协议,如要签署赠与协议须经公证。如果双方在房产赠与过程中没有签署协议的行为(例如: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婚后单独出资购房)应视为其单方意思表示,在房产赠与过程中并未体现,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产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或父母对房产的投入与贡献超过了其独立享有所有权而需要向孩子交付相应价款时才需要履行相应法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