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导读: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对人体损伤的伤残等级进行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产品、包装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赔偿。
从这个规定看,是把肋骨骨折的鉴定标准定为十级。也就是说,如果肋骨骨折是人为造成的,赔偿额要比肋骨本身大很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一)项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造成受害人伤残并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形,受害人请求赔偿数额以伤残等级对应的各项损失总和为基数计算。但是该条款没有明确将“故意伤害致人十级伤残”作为标准来确定赔偿数额。也就是说如果肋骨骨折后有故意伤害行为或者故意伤害导致残疾而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根据相关标准予以主张相应民事赔偿。
一、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评定准则和分级方法,并对人体损伤致残程度的分类进行了规范。该标准适用于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导致的人体损伤,以及工伤致残、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评定及相关法律问题。其中,根据人体损伤程度确定伤残等级是主要方法之一。该标准还规定,在确定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时,应当考虑人身损害后果对受害人产生的影响以及对生活质量的影响,并根据其对生活质量提高的程度进行评定和相应赔偿义务。
二、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人身损害遭受实际损失,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该条规定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或死亡的其他合理费用。根据该条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补偿其因身体受到严重损害而实际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如果是因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侵权责任。
三、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侵权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伤残、精神损害后果,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按照交强险责任限额赔付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外,还应当按照其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近亲属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但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扣除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近亲属的实际损失后的余额,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四、相关问题分析和处理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关于肋骨骨折是否为故意伤害行为或故意伤害导致伤残而造成的,法院在审理时一般会结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鉴定报告进行判断。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因产品、包装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而致人伤残,则应当按照该约定来确定民事赔偿金额;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或者约定,则法院会结合双方签订的书面材料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如果双方签订的是一份书面合同,并且对肋骨骨折的原因没有作出明确约定或无其他证据佐证证明其存在过错的,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因为外力导致肋骨骨折,应该及时进行治疗,避免影响到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同时,在治疗过程中需要配合医生做好护理工作。
五、肋骨骨折的临床表现
多见于上2-3肋间的骨折,多因跌倒或被重物撞击所致。
一般无外伤史,如呼吸、咳嗽、呕吐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出现胸膜损伤,有生命危险和并发症。此外,患者在骨折处可听到“砰砰”的响声及疼痛感,且常伴随有恶心、呕吐以及呼吸困难等症状。患者还会因此出现气短和心前区疼痛,甚至可引起心脏骤停而死亡。
六、肋骨骨折患者在护理方面的注意事项:
1、卧床休息:在医生的指导下,可采用局部制动或用湿热敷疗法,以促进伤肢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减少局部渗出。
2、营养支持:肋骨骨折后,患者的营养状况会直接影响到病情恢复的情况。在治疗期间要注意食物清淡易消化,并给予营养丰富但又不油腻、富有维生素的饮食,如新鲜水果和蔬菜等。
3、功能锻炼:肋骨骨折患者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卧床休息的。患者在病情稳定之后可以适当体育锻炼,但是要注意劳逸结合,避免肌肉萎缩和内脏下垂等不良情况出现。
七、小结:
由于肋骨骨折属于人身伤害,因此患者需要及时就医。如果需要进行医疗护理的话,患者要根据医生的指导和自己的判断进行治疗和护理。如果不需要医疗护理,但是需要休息几天,可以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另外,对于肋骨骨折的相关知识也是需要大家了解的。如果有更多关于肋骨骨折或者其他意外伤害,欢迎大家咨询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