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钱的老赖_老赖2年之后不用还钱

导读:
财产报告制度与民事搜查措施
【财产报告制度】人民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可以要求被执行人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
【民事搜查措施】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或者拒绝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有权搜查被执行人的人身及其住所地,或者其他有可能隐匿财产的地方。搜查措施是民事执行措施中较为严厉的强制手段之一。
继续执行制度
当人民法院的执行员穷尽所有的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然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详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也就是说,只要执行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那么两年的执行时效不再适用,直到被执行人彻底偿还完债务或者彻底丧失偿还能力,执行程序才会结束。
什么叫彻底丧失偿还能力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只要被执行人同时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人民法院就可以认定被执行人永久地丧失了偿还能力。这种情况下,执行程序已经无法进行下去,或者说没有必要进行下去了。
综上所述,针对于强制执行名下无车无房的被执行人,执行债权人首先应当确定被执行人是不是真的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了,若被执行人提前转移、 隐匿或者低价转让了财产,执行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回,并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其次,当第一次执行无果后,执行债权人还是需要继续关注被执行人的动向,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请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执行债权人请求继续履行没有时间和次数的限制。
应该将老赖直抓了,给社会一个公信力,降低司法成本,净化社会环境。
对于这种老赖,不要操之过急,坚持下去办法就会有的。
例如笔者一个朋友,案子胜诉后对方名下一文不名,财产早就转移一空。这位朋友坚持不懈,知道这个老赖是做工程的,便到其做工程的地方明察暗访,终于搞清这名老赖以别人的名义在承包工程获得不菲收入。后来朋友准备以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时候,老赖怂了,主动坐下来谈履行。
另一个有名的老赖是青岛即墨的武鑫(原籍沂水龙家圈社区营盘村),也是名下无一分钱财产。申请人申请法院对其限制高消费,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悬赏两万元征集老赖的信息,凡是提供此老赖准确行踪帮助法院拘留的,奖励一万元;凡是提供此老赖工作工资详细信息的奖励一万元。通过调查此老赖原来在即墨海博家居卖家具,后来卖衣服,每月都有六千余元收入。通过这些工作,大幅度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这名老赖是九零后,正是谈婚论嫁的年龄,她要单身一辈子就到处躲。另外拒执罪的相关线索也是越来越充分,时机成熟将会对这个黑心老赖以拒执罪伺候。
关键是在执行过程中把真正的老赖和因创业失败而变成失信被执行人区分对待,目前已经都是一刀切了!
欠钱还钱天经地义,对于有钱不还的真正老赖可以更加严厉的惩罚,对于那些被动变成失信被执行人就应该分别对待!
目前针对失信行为的问题已经被放大化了!
执行其子女财产,因为他们也是受益者。若老赖骗人几千万元给其妻儿买房、买车、办企业,上其子女名字我们就束手无策了吗?如果不这样子的话,这个社会骗子会越来越多。
有多少老赖是财产转移,他们的儿孙妻子花钱如流水,就是不还账,对这样的老赖不入刑怎解民意,我身边就有此样子的人。
一、无房产证,不代表无网签房、无小产权房!
1.先讲一下什么是网签房、小产权房。我们往往习惯性的去不动产部门查询是否有不动产权证,然后鸣金收兵。但是,还有大量的签署购房合同后,没办理房产登记的房屋,这就叫网签房。
2.网签房、小产权房也可以处置。网签房、小产权可以走拍卖程序,也可以以物抵债,也可以查封、冻结租赁收益。
二、不同就业模式,重点关注处置财产类型。
1.有固定工作,流动性较小的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公积金;养老金;
2.无固定工作,流动性较大的人员。理财性保险(实践中最常见是查询中国人寿财险)、投资性收益(开办公司、个体工商户的分红及工资)、在外债权、股票、基金。
3.农村地区。是否种植林地、是否养殖、是否流传土地收益。
4.下落不明人员。只能要求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发动一切资源查人找物。
三、不要错失和解机会,目的是要钱不是赌气!
一些被执行人过的很困难,我曾经讲过一个案例:一个年轻三十多岁的小伙子,被法院强制拘传后,四个小时筹措了一千六百多块钱。申请执行人要求必须拘留,但是我们反复做工作才同意和解。其实,即使拘留了又有什么用呢?
还有一些被执行人在专业人士的指点下,巧妙的转移了财产。很多申请执行人气不过,觉得为什么他明明有钱,不能一次性付清?
但是,绝大部分申请执行人没有勇气拿起法律的武器和被执行人一战到底。也不愿意这种屈辱的和解,带着一肚子怨气终本了,从此感觉世界并不那么美好。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失信被执行人欠债不还,不立法入实刑,所谓滴攻坚执行难问题都是空了吹。
应实事求是,不能一概而论。造成还不出钱失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动不动入刑,还要继续还钱,难道你把监狱当成赚钱处啊?!
总得给人以活路、出路,才能柳暗花明。我不相信国家会动不动说出入刑入刑来的。还是找找造成失信人增多的社会原因吧!相信恶意失信者是少数!造成失信的社会原因不解决,再抓人入刑也无济于事。清明正义的社会才会让人民和谐生存!
无房无车?可能登记在配偶子女名下!
很多被执行人表面上看起来没有房产车辆,其实他们早已将相关财产转移到老婆或者儿子女儿名下,这些都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
具体执行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执行,就是直接查封家庭财产并拍卖。另一种是提起债权人代位权之诉,确认被执行人拥有的家庭财产份额,然后对该财产进行拍卖。
直接执行这种方式操作比较普遍,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代位权诉讼这种方式虽然有一定周期,而且用的不多,但是法律效力比较有保障。
别吊死在一棵树上!去看看别的财产
可以执行的财产种类除了房子和车子多了去了,随便给大家列举几个:1收入2存款3公积金4退休金5股票6基金7股权8机器设备9应退税款10商标权11专利权12著作权13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分红14土地承包经营权15出租车运营权。
这些都是除了房子车子以外可以去找的财产,只不过找起来比较麻烦,最好还是请执行律师去找。
他不还钱就没办法?还有制裁措施!
执行过程中,并不是他不还钱,你就拿他没办法的。法院其实有一系列的手段来对付他,只不过一般的案子只会采取失信和限高两种而已,剩下的要你去申请,去主动跟法官谈。
现阶段有的制裁措施包括:1、执行曝光,也就是通过广告牌、定制彩铃、网络投送等方式,把对方不还钱的事情公之于众。2、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就是大家熟知的坐不了飞机高铁,贷不了款。3、司法拘留和拒执罪,这个就比较厉害了,具体是个啥,你懂的!
当然还有不太常用的搜查、拘传、罚款等各类其他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