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导读: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提,在没有其他任何救济途径的情况下,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劳动者起诉时,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并且在证据充分、真实、合法的前提下才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劳动者已经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话,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劳动者被判败诉,用人单位则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那么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呢?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首先要有以下文件:证据材料:
1、劳动合同;
2、工作场所、劳动保护设施证明;
3、工资发放或者奖金、补贴等的相关凭证(证据可以是公司出具的工作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员工通讯录及通信地址证明;
5、与本案有关的其他书面证据。在没有这些材料之前,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议”之规定,劳动者可通过提起诉讼以获得法律上的公正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起的劳动关系已经依法订立了劳动合同;
2.双方已经依法订立了一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双方约定了试用期以及未满即被辞退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等材料;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工资福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需要提供的文件材料。
1、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项和事实依据。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申请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需要注意的是,仲裁申请书上不能有公司印章、签字或盖章。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申请书所载明事项不持异议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仍然发生争议的,可以提交一份裁决书;若对仲裁申请予以撤回并向对方当事人出具书面道歉书;否则,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书。被申请人为法人时,则由法人或其他组织签字。
2、申请仲裁所需的证据材料
劳动者申请仲裁需要提供的文件材料主要有:
1)、仲裁申请书;
2)、仲裁请求书和证据材料;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4)、证人证言或视听资料。
具体到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与本案有关的书面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据);
2)、与本案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需要提交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且对劳动者不利的证据原件(如考勤记录等)或者复印件;
3)劳动者本人出具的工资发放或者奖金补贴情况证明(工资发放信息,包括工资发放日期、金额、发放时间等信息)。
3、申请仲裁时效的中断与延长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因下列事由之一造成仲裁时效中断:
(一)当事人一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
(二)对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
(三)申请仲裁的权利被放弃;
(四)仲裁时效届满。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之日起计算。因此,发生上述事件时,劳动者要注意中断的情况是否已经发生,并注意中止和延长申请仲裁时效的原因。
4、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5、申请仲裁所需程序
仲裁庭开庭审理案件时,当事人必须按照《仲裁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陈述和答辩,否则仲裁庭有权宣布休庭。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期限届满后,未申请撤诉或者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应当作出裁决。裁决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