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

导读:
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电动车的事。电动车与汽车一样,都是交通工具。电动车的行驶速度较慢、续航里程较短,一般在30 km/h左右,但在速度上有很大优势。因此,不少电动车主会选择使用摩托车或者是三轮车作为代步工具。但是电动车辆与机动车的区别是什么?电动汽车又有哪些种类?电动汽车和普通的机动车又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一、汽车的分类
汽车的分类依据是根据其用途,将其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乘用车是指以民用汽车为主体而制造的汽车,例如轿车、货车;商用车是以运输业务为主的车辆,例如卡车、火车等。按是否为客运车型来说,我国分为客运汽车和货运汽车两大类。客运汽车主要有大巴和旅游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货运汽车主要有铁路货车和卡车等。而其中大客车和旅游车又可细分为旅游大巴、观光车以及载货车等细分车型。
1、客车
客车是指汽车的车种,指用于运送旅客以及货物的汽车。它是由客车制造商生产和销售,是公路客运汽车中最主要的车种。客车也被称为公共汽车,它主要由公交车、大巴以及旅游巴士等车型组成。公共汽车(subway bus)按载客人数分为三类:1、普通公交车(subway bus)2、加长型大巴车(subway design bus)3、超级大客(stabilizer jet)按载客人数分为六类:2.中型客车(big type),一般用于旅游团体包车和接送领导;3.大型客车(migrant jet),一般用于大型企事业单位内部员工班车,以及运送员工上下班;4.加长型大客车(subway long warrior,一般用于大型学校的校车或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班车)5.特殊车辆。
6.特种车辆如旅游巴士、豪华旅游客车或超长型旅游大客车、超长型大客车,通常被称为豪华旅游巴。
二、电动汽车与机动车的区别
从法律上来说,电动汽车与机动车有着明显的区别。其中,电动汽车有两个方面的重要区别:
1、行驶速度上: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是以电动机为动力来源,而电动车则是以蓄电池为动力来源的车辆。
2、安全性上:电动汽车在行驶时的安全性比燃油车高很多,而如果发生事故,电动车与其相比要低很多。这也正是目前大多数电动车主都会选择购买电动车的原因之一。但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机动车的规定,在使用年限方面要求是四年到八年不等,因此一些电动车在续航里程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
1、续航里程
续航里程就是指车辆行驶时的续航里程,电动车续航里程最大也就在100公里左右,与汽车的行驶速度和安全性都有着很大的关系。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电动车充不进电的情况,因为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是需要通过电瓶对电池进行充电才能正常行驶的。如果车主每天开车上班都需要行驶超过100公里以上,那么一天下来就会消耗掉不少电量。如果电动车没有电,车主就不能正常使用汽车了。而且有些车主对于电动车的充电时间并不是很在意,认为只要有充电桩就可以实现快充或者慢充。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发生车祸造成严重损坏或是车辆无法行驶时,那么电动车主就会很容易出现电量不足的情况。
2、安全性能上
由于电动汽车在行驶时没有动力来源,其安全性能要高于燃油车,尤其是车辆所搭载的电池,如果发生爆炸,其能量将直接威胁到人身安全。目前,市面上有一些电动汽车的电池采用液态电解质材料制造,这种材料具有极强的抗腐蚀能力及极高的导电率,能够保证车辆在行驶时有足够的电量和稳定状态。此外电动车的动力系统也不是完全由内燃机驱动的,其中还包含了很多电动马达控制模块,这些控制模块也都可以提供对电动汽车进行一些日常操作。但总的来说动力系统的安全性还是非常高的。在行驶时车辆发生碰撞、刮蹭等事故是很少发生的。并且在电动汽车行驶过程中还有很多潜在问题等待着我们去发现和解决。
三、电动汽车和普通机动车的区别
1、行驶方式:电动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电池的作用,因此会造成其动力系统与普通的机动车有一定差别。
2、行驶速度:汽车在加速行驶时所产生的噪音比较大,而电动汽车的提速较慢,且不会造成噪音过大。
3、电池容量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的重要参数之一,它直接影响到车辆行驶的续航里程。
4、电池管理系统:动力系统与其他系统相连时,都需要将电池中存在的有害物质进行清理后再充电。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主要看电动车的外形尺寸、重量等特征。根据国家标准,一辆普通电动车的外形尺寸为车长不超过55厘米,高度不超过55厘米。而根据相关国家标准,最高车速为20公里/小时以上,电动机额定功率为400瓦至10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为24伏至48伏等等。由于电动车的技术参数不同于普通车辆(如自行车),因此对于电动三轮或者电动四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部分学者认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属于摩托车(俗称自行车)类车辆;也有学者认为电动自行车是一种具有代步功能的二轮或三轮摩托车;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符合交通法规规定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那么,目前市场上售卖的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呢?
1.目前,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已经被列入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并且在道路上行驶。
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在使用方式上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相同。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主要用于载客、载货,而非代步。其次,电动车本身的技术参数与普通电动车存在差异。从外形尺寸看,车身长度一般在55厘米之间,最高时速一般在30公里/小时至40公里/小时之间。从内部结构看,整车的重量一般在3公斤至4公斤之间,有的甚至更重一点。而且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主要是以人力驱动方式行驶的。这样就使得整个车身重量要远高于普通自行车。最后,电动车内部动力装置与普通自行车相同。电动车的动力系统由电动机、蓄电池等组成。而从安全性能来看,目前市场上在售的电动车没有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而且大部分是拼装、改装后生产的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从产品种类来看,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三轮、电动四轮车除了部分具有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余均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根据以上情况考虑到目前市场上电动车仍处于“小、杂”阶段(没有牌照或者无保险),因此将其定性为“二”字头(即无牌或无保险)汽车是不合适的。
2.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而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等。这就意味着现有的电动车已经具备了载人(或者载客)的功能。因此,根据上述两项规定所述及所购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来看,目前销售的车辆已经符合了机动车的特征,应该属于机动车范畴。但是,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电动三轮或者电动四轮车不具备载客功能。笔者认为这个观点是有道理的。首先从外观上看,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外形都属于摩托车类车辆(俗称摩托车),而这种车型由于没有载人、载物功能而被人们称为“残疾人专用摩托车”或者“残疾人代步工具”等。但从实际应用中来看,这些“残疾人专用摩托车”和一般的机动车辆一样存在着严重后果。如交通事故中经常出现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被汽车碾压致死的事故。如果这些“残疾人专用摩托车”被用于载客使用时,将会严重威胁到这些驾驶员的生命安全;如果将这种车辆用于载客使用时,必将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其次,从性能上看也存在问题。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虽然具有驱动能力大、制动性能好、车速快、质量轻等特点,但由于不具备与汽车相匹配的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条件等因素而不能在道路上行驶时会发生侧翻、翻车等严重后果。同时电动车还具有较强的机动特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使其自身难以承受,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件。所以从性能上来看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是不能上路行驶的。
3.《电动自行车辆技术规范》对电动车的速度、宽度、长度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并且与机动车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
并且将电动车的最高时速限制在25公里/小时。《规范》还对电动自行车的尺寸作出了规定:一辆普通电动车外形尺寸为55×25厘米,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而两轮三轮电动车的外形尺寸为55×25厘米,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而四轮电动自行车的外形尺寸为55×50*25厘米。同时,在宽度方面,《规范》规定: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车身宽度为20厘米至24厘米。
二轮电动车车身宽度为18厘米至24岁;三轮电动自行车车体宽度为20厘米至24岁、三辆四轮电动车车体总长分别不得超过65毫米。另外还对电池容量作了规定:一节动力电池组有效容量不能小于8千瓦时。《规范》对电动两轮汽车车身尺寸的规定与其他交通工具有着明显不同。因此,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属于二车道汽车(即摩托车)。但如果将其作为三轮车、四轮车或摩托车销售的话,其实际行驶中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4.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而属于非机动车,这也是为什么在法律上把电动车归为非机动车的原因。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的一种,是指以电力为动力,能够由两个或多个车轮驱动行驶的机动车辆,如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等等。其中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是在自行车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一种具有代步功能的二轮或三轮摩托车。与其相比而言,非机动车具有机动性,但同时也有其特殊性:
1.其不具备机动车的基本技术特征;
2.车辆本身并不拥有独立行驶和承载能力;
3.在运行过程中受到各种限制条件影响较大;
4.在法律上难以进行登记管理。而将电动车划归为非机动车之后,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