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退还彩礼钱吗

导读:
离婚需要退还彩礼钱吗
我们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各种原因而解除了婚姻关系,那么夫妻一方提出要求对方退还彩礼钱是不允许的。
彩礼属于一种聘礼,是男女双方结婚前对订婚对象的一种馈赠。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缔结婚约双方负有给付礼物的义务,而赠送礼物一般以现金或实物为主,所以要退还彩礼钱必须先返还现金或实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返还彩礼的数额不得超过当地有生活消费水平标准的四分之三。
一、彩礼的返还标准
彩礼是男女双方通过婚约的形式,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而支付的金钱。我国彩礼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现金彩礼,即给男方家买东西时要有现金;另一种是实物彩礼,就是给女方家的东西要有实物。在法律上规定,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并没有达到一定的条件(如年龄、身体等)的话,男方就应当将彩礼退还给女方。同时法律也规定了返还彩礼不得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主要就是农村地区,经济不发达)。因为结婚不能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所以要求返还彩礼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双方是否同居、共同居住;二是双方结婚前是否已经给付彩礼(订婚前或婚前所赠),以及赠送多少等;三是双方分居时间的长短;四是支付了彩礼后双方共同生活等情况。
二、各地返还标准
在我国,关于返还彩礼的数额有以下几种说法:
1、浙江地区:以订婚时双方的实际支付为准,原则上是彩礼多少就要返还多少,一般是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
2、福建地区:以订婚时男女双方约定的数额为准。
3、广西地区:以双方实际给付彩礼金额为准。
5、其他地方:如广东、广西等地,彩礼一般是在婚约期间给付的,一般要返还现金或财物,如有可能还会给财物。
三、相关案例
案例: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17年9月1日登记结婚,双方于同年10月22日生育一女。婚后,被告在一起共同生活,但因夫妻感情不和,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给付彩礼款1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10月21日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原告与被告因共同生活而给付的现金1万元及两套家具系彩礼。后双方未能缔结婚姻契约关系,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1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