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暴证据可以一次判离婚吗

导读:
有家暴证据可以一次判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起诉离婚,但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过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的证据,综合判断双方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对于事实婚姻或事实同居关系能否一次判决离婚而言,应综合考虑双方的婚后感情、子女抚养、经济情况及财产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一次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在此基础上再次提起诉讼或经调解和好不成时,再一次判决准予离婚则违背了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的规定。实践中有不少夫妻就是因为一方婚前家庭暴力才导致婚姻破裂的。实践中许多人在起诉时表示自己是受害者,对于家暴问题并没有明确认识,只是认为对方犯了错才会动手打自己。这种认识误区应引起大家对家暴问题的重视。
一、家暴发生后,如何收集证据
首先,要尽量保持冷静,不要随便向别人透露自己的情况。其次,注意收集证人证言,尤其是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时的在场人或证人证言;第三,尽可能保留好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时的照片、录像等录音、录像资料;第四是及时报警或向居委会、妇联投诉。以上几点注意事项能够为法庭上收集到家暴证据提供一定的帮助。
二、在家庭暴力中,家暴的发生是否是因对方的过错
很多人认为家庭暴力的发生是因为对方的过错,其实不然。在家庭暴力中,有许多家暴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感情不和、经济纠纷等造成的,并不能说明对方什么过错。相反如果对方对自己家暴行为放任不管,甚至变本加厉、不断施暴,才会导致最终家庭破裂。
三、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到底有哪些
从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来看,有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也有双方父母之间的矛盾等。其中,有些问题是比较容易被人忽视的。比如,有些人认为“家暴只存在于男人之间”;在中国,人们对于女性和男性在家庭中地位没有明确界定;有些家庭暴力不属于法律管辖范围;还有一些人认为“家暴只是女人之间的事情”。但如果你问起这些人是怎么认为的呢?他们可能会回答:“女人做得多了”、“男人就是不行”、“女人不需要太狠啊!”
四、离婚时能否一次起诉离婚?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的案件是不能一次性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这是因为对于离婚诉讼来说,起诉的前提和条件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6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或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后提起诉讼,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但双方仍然感情不和,一方再次起诉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根据这条规定可知对一次起诉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法院不能直接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有两个重要前提条件:首先是双方均自愿协商解决问题;其次要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诉讼请求。
五、家庭暴力发生后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家暴发生后,施暴者可以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妇女联合会等反映情况,并提出批评和制止。受害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若施暴者确有悔改之意,并请求调解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人民法院对被害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原则作出判决。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警告或者其他行政处罚的;违法所得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