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找不到人怎么办

导读:
欠钱找不到人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工作或者生活的需要向别人借钱,但是很多人不会去要,因为有很多时候在对方没有还上钱的情况下,就会选择了还。如果实在是没钱还,那么就要去追债了。但是追债有很多的方法,我们要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去追债。
当别人欠我们款的时候可以先去找他要钱,然后再向法院起诉他。当然我们也可以先起诉别人后再找自己要钱,这样就不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了。同时我们还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说对方欠自己钱不还的话是有一些不利的因素的,就是会影响到你申请执行或者起诉对方的权利了。
一、借钱找不到人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身份证明、住所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根据该规定,出借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
(一)通知借款人或者保证人到场;
(二)在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向法院起诉;
(四)其他必要的法律手段。
出借人向你提出的借款要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是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方式以及利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
3、是明确约定了催告的期限等事项。出借人提供身份证明、住所证明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可以作为借款人还款义务履行的证据。
二、什么是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当事人的给付之诉,在法定期限内,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就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申请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力量去了解被查询人信息及财产状况;对于财产难以查找或者没有可供强制执行财产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查封、扣押、冻结。在执行程序中发生的案件受理费由申请人承担。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者有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怎么起诉债务人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本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被告人数众多和情况复杂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口头起诉;原告有明确诉讼请求,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的,可以口头起诉。”《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上网公布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天内不通知原告而提起诉讼的,视为撤回起诉。
原告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已经提出执行申请并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可见,只要您在收到法院传票之后15天内提起诉讼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的话,那么法院会受理您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提出的执行申请(如已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及你所提供的相应证据材料都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直接申请履行完毕判决书(调解书)确定之日起七个月内偿还本息或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如逾期未还则从欠款本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