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发生事故是否应当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_电动三轮车和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

导读:
问题进一步阐述,电动三轮车大部分因各种原因未被工信部认可,车管所不上牌,保险公司也不卖交强险,不具有公路上路权。但电动三轮车常被用来做货车或拉客人使用。交警部门经常委托司法鉴定部门鉴定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因此称呼电动三轮车为电动三轮摩托车。如电动三轮车上路出交通事故且负交通事故责任时,时下法院通常判定电动三轮车主承担买不了交强险带来的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2015年以来,部分中院改判电动三轮车为非机动车性质,既使鉴定为机动车,仍认定电动三轮车主不承担交强险内赔偿责任。形成2种不同判决态势。谁对谁错?
如果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那就应该按交强险赔偿。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情况下交强险要承担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那么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吗?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3项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在交通事故中电动三轮车仍然按照机动车事故来处理。
电动三轮车还没有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的,暂时在公安机关注册登记,保险公司也不办理其交强险投保。不同城市不同规定,现在济南电动三轮车合法上牌,如果电动三轮车是合法生产的,你办理了就有赔付,如果没有电动三轮车不需要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
电动三轮车无法投保交强险并非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过错,根据民法的归责原则,不应据此加重其民事责任,而应按照事故双方的过错比例确定赔偿责任。
首先,交通事故赔偿的金额,一是要看责任划分,二是要看具体损失。
通常来说,交强险的额度如下:
也就是说,只要是沾上责任了,不管是全责,主责,同责,还是次责,在交强险这里都算有责。
在有责的情况下,交强险对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万元,对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
需要看具体的责任划分和具体损失。
其次,回到题主提问的“电动三轮发生事故,是否应当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
一是不确定电动三轮是否投保了交强险。
二是无法确定本次事故中,具体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三是对方的损失还不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