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如何起诉(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导读:
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如今,欠钱不还的人越来越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有些人欠了别人的钱,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但是很多人却选择了“躲债”。那么当我们欠了别人的钱,想要起诉对方要怎么做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告在诉讼中作为当事人必须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就是原告必须为权利、义务的主体。通常情况下,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仅包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也包括在法律上无权利义务关系但对损害后果有一定影响的人。所谓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告作为诉讼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联系,与被诉的诉讼标的有一定的利害关系。这一点与我们通常所说的“与本案有关”是有所不同的。“与本案有关”是指原告参与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行使诉权、参加辩论等活动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则是指原告所主张或所要保护的权益与被告之间存在直接联系。
二、被告必须是明确的,不能含糊其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因此,起诉必须明确被告是谁,如果没有指明被告,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明确的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不能成为当事人。起诉时,原告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所以,你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借钱时你与对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欠条或者借条等书面证据,这是证明你借钱给对方的证明材料。
2、借款时录音录像或证人证言等证据。以证明你和对方协商还款事宜或者你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催款。
3、借款时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能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以证明欠款事实存在的证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我们有了被告,就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了。根据法律规定,原告起诉时应该选择自己方便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法院受理案件的一般原则。如果我们选择的法院不是自己选择的,就必须服从法院指定,由该法院管辖。对于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不能超过七日,如果超过七日还没有提出异议,对方就认为管辖权没有异议,则应继续管辖;如果提出了异议后又在七日之内没有提出异议或提出了异议之后又撤回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就不能再申请管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