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建设工程欠款

导读:
建设施工合同中的工程款是一笔很大的款项,无论对工人还是承包商这笔款项都关系到个人和家庭的幸福。但在现实情况中,强势的建设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形,数不胜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如何追讨建设工程欠款呢?
每年年末,都是追款的高峰期,期间也不乏有很多恶劣事件发生,作为相对弱势的农民工、小型承包商等群体,讨薪追款成了老大难问题,很多旧账拖了一年又一年,资金流却是一点也没回来。
目前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解决,那么这四种方式,总的来说,从解决途径来讲,首先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这样的法律途径解决。解决工程款纠纷,要对症下药,根据纠纷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下面龙律师就给大家展开讲讲建设工程欠款怎么讨回来!
一、协商
建设工程的欠款人一般都比较强势,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千万要注意不被蒙骗,只要建筑工程验收是合格的,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
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方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方希望达到的目的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子。因此,在实践中,协商多数时候无法起到作用。
那么在协商的解决办法中,欠款人没钱,并且真是查不到欠款人名下的其他财产,那么我们只好对所建工程下手:
1、双方协商将工程项目折成工程款,然后将工程变更到被欠款人名下。由被欠款人买下该在建项目,并且继续建设,被欠款人变成了开发商,这是一种无奈之举,但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也只能如此进行。这也是现在行情下行情况下“工抵房”泛滥的一个根源。巨大的损害了供应商、承包商的资金流和可得利润。如果有人感兴趣,下次陈律师可以专门讲讲“工抵房”的注意事项和维权方法。
2、利用优先受偿权规则,双方协商将项目拍卖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也就是说,建筑工程合格,作为施工者在180天内抓紧时间维权,是可以就房屋价款优先受偿的,不会面临无钱可执的情况。
二、诉讼
法律途径,指的是诉讼或仲裁,当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之后,我们就可以申请法院对欠款人强制执行。这种方式由于依靠律师、依靠公权力机关,所以较为可靠,承包人能够拿到应当拿到的款项。也是旧账一拖再拖之下很多人的无奈之举。
据龙律师观察,如果被欠款人是小企业,由于经济实力有限,一般不愿意选择这种方式,一方面原因是通过诉讼方式太复杂,而且时间拖的比较久;另一方面,法院判决之后,如果欠款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则还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一来,时间拖的会更久,这就为欠款人逃债、转移财产的争得了时间,这对于被欠款人追款是非常不利的。
如果被欠款人是有资质的企业,有一定的经济风险承受能力,则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从规避法律风险的角度而言,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仍然是工程欠款追讨的最佳方式。在诉讼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由法官作为中间人,做欠款人的工作,同时被欠款人也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在这种情况下,欠款双方很容易达成和解,然后签署和解协议。在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协议即可。
龙律师提醒您,采用这种方式时,需要注意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要在拖欠行为的三年内进行起诉,否则诉讼时效过了以后法院也不会受理这起案件,当然也可以采取其他方法使诉讼时效中断。也就是说要注意留存自己主张债权的凭证,确保自己对债权是一直积极追索的。
那么使得诉讼时效中断的方式有哪些呢?各被欠款人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欠款人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一般到诉讼阶段,双方都会聘请律师协助或者自有法务人员出面协商,有些教大的公司为了规避诉讼风险,在没有工程纠纷只是单方面欠款的情形下,面临催债方的律师催告函便可以快速推动内部付款的流程,找到一个专业的律师,出具规范的律师催告函是催债人成本最小、最为便捷和高效的选择,龙律师团队就曾出具过多封催告函,当事人最快的10天之内就收到了拖欠多年的保修尾款200多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