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车祸的责任认定(车祸事故责任不服怎么办)

导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应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处理该问题。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肇事嫌疑人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驶离道路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式,但在当事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现场听取意见。
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4.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或者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审查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经审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查结论。
5、第五十五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采用其他法定形式向当事人送达审查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审核一次。
6.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审查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在十日内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吊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建议: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有哪些规定?
一、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
(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怎么办
律师解答不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是逾期提出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如果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同一事故的复核仅可申请一次。
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