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延长是不是要走人_延长试用期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16来源:律总管1267人收看
导读:
但是今年的情况比较特殊,疫情条件下公司都在裁人,你如果被某个公司聘用经管是试用期,他也会发工资给你,我建议你还是留在这个公司,尽量不要离职。你暂时不必和公司计较。工作到一定时间,以后公司如果认为你表现好,就会给你转正的,等签完合同,你再找公司谈,把延长的那段试用期的工资要回来,按照正式工的工资待遇,要回来。

试用期被延长,这是不合法的,按照规定的,你可以离职,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转正,转正的目的是为了涨工资,签长期合同。

但是今年的情况比较特殊,疫情条件下公司都在裁人,你如果被某个公司聘用经管是试用期,他也会发工资给你,我建议你还是留在这个公司,尽量不要离职。你暂时不必和公司计较。工作到一定时间,以后公司如果认为你表现好,就会给你转正的,等签完合同,你再找公司谈,把延长的那段试用期的工资要回来,按照正式工的工资待遇,要回来。

一般3个月,6个月算长的,其实大多数要不了这么久,这个你就要自己分析了,首先你是不是确实没学会,其次你试用了多久,是什么类型的岗位,如果是简单不需要什么水平的那就是在忽悠你当廉价劳动力,你也可以去瞅瞅公司有没有还在招你这个岗位的,有的话你心里也该有数了,如果你想干下去就写一份转正申请报告,看公司怎么说,如果依然不给转正,你就问原因,支支吾吾那种赶紧跑路,问了原因你心里多数就有个底了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可以在试用期内约定试用期工资。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比转正后的工资低,用人单位减少人力成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通过试用期这段期限,引导新入职的劳动者能够适应岗位,融入公司,胜任应聘的工作。但是如果通过约定的试用期,新员工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减少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3)试用期也便于劳动者进入公司的工作环境,实际了解用人单位的岗位设定,工作特点等是否适合本人。如果通过试用期,劳动者认为不适合本人,可以及时通知公司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聘新职员的最初是通过书面简历,面试问答等环节来了解应聘者的初步情况。但是由于简历,面试问答都是短暂的了解,并不足于证明应聘者是否能完全适应招聘公司的工作,所以在录用后,需要试用一段时间,便于用人单位来了解员工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思想教育,身体健康情况的内容进行考察。并通过试用期这段时间,让劳动者学习岗位技能,适应工作要求等。

对于试用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

根据这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对于不同年限的,不同类别的劳动合同设定了不同长度的试用期,签订合同后,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具有法律效力。

1)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

比如劳动合同期限签订了一年,但是与劳动者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了超过一次的试用期:

比如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再约定试用期。或则劳动者离职后,再次进入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约定试用期。或则同一个公司,变更不同岗位的,再次约定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了试用期的:

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比如录用劳动合同者后,先与劳动者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而不是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间如果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比如劳动合同者在试用期间,由于身体原因或者意外等原因,请了病假,或是事假。休假时间导致约定试用期限没有达到,那么用人单位是否能延长试用期呢?

对于这样的情形《劳动合同法》没有给出具体法律规定。所以建议谨慎延长试用期。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你要确认一下自己的试用期为什么被延长。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一、自身原因

如果是自己在工作中偷懒,或者领导交代的任务没有好好完成,出现纰漏等情况。如果是这些原因导致的试用期被延长,那么你要做的应该是自我反省,总结问题的原因,而非辞职逃避。不然非常不利于你以后的工作发展!

二、单位原因

如果自己工作的很认真负责,但是工作单位单方面的找借口想要延长试用期,那么这种工作单位也就没有什么好留恋的。

因为到时候你就算不辞职,对方也会想办法让你辞职。这种用人单位只是想借试用期工资低,来单纯的榨取你的劳动力而已!

遇到这种情况我劝你不要留恋,果断辞职!

三、如果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试用期被延长,也要知道对方最多延长多久。

因为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如果你遇到的情况,超过上面的试用期限,那么你也可以提交辞职,甚至提出诉讼。

因为一个单位如果不能很好的遵守劳动法,这样的单位也迟早会出问题。所以及时的跳出来另谋出路,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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