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与伤残鉴定(司法鉴定伤残鉴定等级标准)

导读:
一、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不同
1.司法鉴定属于伤情鉴定,决定是否 承担刑事责任 ,伤残鉴定属于残疾鉴定决定具体的赔偿情况。二者鉴定的的机构不同。 司法鉴定一般由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的。而伤残鉴定由所在地区的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进行鉴定的。
2.二者鉴定所采用的 伤残鉴定标准 也是不一样的。司法鉴定采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而伤残鉴定采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二、请问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一样吗?
1、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是否一样,要看具体情况,你司法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就是不一样的。
2、司法伤残鉴定适用的依据是《人体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而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三、司法鉴定中心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中心伤残鉴定标准是: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四、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吗
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不是伤残鉴定,但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广泛应用于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亲子鉴定、书画鉴定等领域。每种鉴定的规则、要求、流程都是不同的。而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具备司法鉴定的要求和规则,也有自身的特有规则。司法鉴定业务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五、司法鉴定可以鉴定伤残吗
可以。 伤残鉴定 是指伤后 伤残 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 工伤事故 伤残、意外伤害伤残、 打架斗殴 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 伤残鉴定机构 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鉴定机构,具备鉴定资质,法院一般会采信。 但是,如果对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法院一般情况下也是会准许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得由法院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已经申请并做出鉴定结论,可以作为 证据 提交,如果对方有异议,并有一定理由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委托相关的部门进行鉴定。但如果双方都没有委托鉴定,在 诉讼 中,一般应当由法院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妥。建议根据司法流程,由 司法鉴定 机构进行。
【法律依据】:
《司法程序鉴定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 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 司法鉴定人 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