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被车撞死赔多少(撞死一个上海人要赔多少钱)

导读:
一、发生交通事故,把人撞死的话全责,在上海要陪多少(摩托车没有年检和保险)?
如果是上海户口或者长期在上海生活的人,那么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 60周岁 及以下 636760
61—75周岁 31838×年限
75周岁以上 159190
(农村居民): 60周岁 及以下 274920
61—75周岁 13746×年限
75周岁以上 68730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20992×年限
(农村居民) 9804×年限
丧葬费 21394
精神损失费:50000左右
你没有保险的话就全部自己掏钱。
二、33岁农村户籍被车撞死赔偿多少钱
户口会影响车祸赔偿,这体现在伤残、死亡案件中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上。户口决定了受害人、死者家属可主张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两种不同的标准差距是很大的。
以上海市死亡赔偿金为例,其计算依照上海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结合死者的年龄、户口计算。2018年度上海市的死亡赔偿金标准为:(以上海地区为例)
上海市死亡赔偿金标准
死者年龄
死者户口
城镇户口
标准
农村户口
标准
60周岁下 1251920元 556500元
60---75周岁间 62596× [20-(死者年龄-60)] 27825× [20-(死者年龄-60)]
75周岁以上 312980元 139125元
可见,60周岁下的城镇标准死亡赔偿金为1251920元,而农村标准为556500元,二者相差达1251920元 - 556500元 = 695420元。
◆ 重点问题:农转城
所谓“农转城”,也即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可主张城镇标准索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上海市为例,如果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如农民工朋友)想要获得和城镇户口一样1251920元的赔偿款,就需农转城。农转城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条件一:受害人事故发生前1年在城镇居住;
条件二:在上述居住时间内有来源于城镇的收入(一般为主要收入)。
在车祸死亡案件中,近亲属作为法定的侵权权利人,可主张因死亡而发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如果受害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还可存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网页链接
上述各个项目以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为主,可达几十万、过百万元,而该两个项目均可主张农转城,故值得家属们注意。实践中,很多人不知道死亡赔偿各个项目的具体内容,或不知如何收集证据,进而损失了自身权益。
三、上海 车险 死亡 赔偿
首先是交强险赔付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但是这个肯定是不够的。。于是就要看该车是否上了商业险中的座位保险
如果上了要看上了多少
每座1w-5w不等(如果没上不计免赔险则按照责任跟百分比赔付该卡车全责赔百分之80主责85同责百分之90)
如果没上座位险那就只有交强险的赔付了
不过如果是与其他车发生的事故
该车如果投保了三者险
那该车的保险公司也会对你的卡车赔付的
具体数额要看该车的三者保了多少
目前保险公司车险上真对“人”的险种很少
座位保险赔付最大额又比较低
所以如果伤亡人员没有投保人身意外险的话那确实赔不了多少钱
四、上海死亡赔偿标准
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调整为1648580元。 根据上海市高院发布的《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可知,2020年1月1日起上海的人身损害(含交通事故)不再区分城镇与农村。
一、护理费
1、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二、受害人误工费
1、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2、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3、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pide;365日)×误工天数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