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一个人欠钱不还需要什么证据(别人欠我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导读:
一、告人欠钱不还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欠钱不还的,一般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这些: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欠钱不还需要哪些证据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八种证据类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对方欠钱不还要什么证据起诉
(一)、证据
1、谁负责提供证据 根据 民事诉讼法 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 起诉借款人 ,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2、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二)、可以追加起诉保证人 到法院起诉 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赔偿。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院可追加,也可不追加。
普法小卫士提醒大家: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 承担保证责任 ,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对于出借人一方,在借款人有其他保证人在以上合同或者字据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其保证人身份,免得到时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三)、利息的相关问题
1、双方没有约定借贷期限内的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双方对 利息约定不明 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法院不支持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的,包括法人之间、 自然人和法人 之间,人民法院应当结合 民间借贷合同 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双方约定了借贷期限内的利息,没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会支持;超过年利率24%但没超过36%的这部分利息,属于法院放任不管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支付了,要求出借人返还,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借款人没支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不会支持。
四、起诉欠钱不还的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欠款的证据,首先是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借据和借款合同。然后是借款合同约定金额已发生的证明,如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凭证、收据等均为证明。对可能因火灾灭失或者以后因特殊情况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五、欠钱不还起诉都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被告欠债不还,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2)应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
(3)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4)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
(5)有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
最好制作证据清单,证据清单上应载明证据的名称,证明内容、原件或复印件、页码,方便案件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