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了,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导读: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教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那么合同违约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一、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582条的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确定违约责任。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违约损害赔偿?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
违约赔偿损失,是指行为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时,行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其损失,是运用较为广泛的一种责任方式。根据《民法典》第58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此条款是对损害赔偿的一般法定赔偿范围所作的原则性规定。
违约赔偿损失的范围为违约方的违约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具体而言,即假定违约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时非违约方所能获得的利益,扣除在违约情形下非违约方现在的利益,就得到了赔偿的数额。赔偿全部损失,是使当事人尽可能地处于如果债务得以适当履行时其所处状态,这样才能督促当事人有效地履行合同。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双方都违约的情况下如何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592条规定,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因此,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时,可以减少违约方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四、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9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第三人迟延交货造成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的,由该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该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另行解决。
合同违约怎么办?注意!违约者必须承担这5种法律责任!
1.继续履行
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非违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
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
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当依法赔偿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责任。
4.定金责任
主要是以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
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