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帮信罪如何处罚

导读:
大学生帮信罪如何处罚
帮信罪是《 刑法 < 修正案 ( 九 ) > 》新增设的罪名,全称是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帮信罪是《 刑法 < 修正案 ( 九 ) > 》新增设的罪名,全称是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
帮信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提醒
从身处“象牙塔”的在校大学生沦为诈骗帮凶,让人深感惋惜,提高学生群体防范意识刻不容缓。大学生犯“帮信罪”不仅会在当下承担法律风险,也会给自己在升学、就业、社会生活等方面埋设障碍。作为大学生,更要擦亮眼睛,绷紧法律之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大学生帮信罪案例一】
大学生小段于2021年年底,明知他人可能利用银行卡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用其身份证办理的四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4030元。经查,上述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资金支付结算金额46万余元,涉嫌犯罪,后被温县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大学生帮信罪案例二】
大学生小明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间,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借用或租赁田某等15人(均另案处理)的23张银行卡,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小明从中获利7万余元。经查,上述期间内涉案银行卡进账流水总额达1489万余元,其中部分资金被证实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小明被温县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大学生帮信罪案例三】
大学生小军于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间,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使用自己以及家人的共计11个银行账户,通过“一起赚”跑分平台,为上游犯罪提供非法资金结算帮助,并提成获利。期间,上述11个涉案银行账户入账流水金额共计784万余元,小军非法获利39000元。经查,小军家人的银行账户被用于接收多名被害人被骗资金4000元。后小军被温县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大学生犯帮信罪的特点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起施行)的新增罪名,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帮信罪定罪量刑标准和相关司法认定问题。
近年来,特别是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罪的案件数量上涨较快,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前两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令人惋惜的是,很多法律意识薄弱的大学生成为了网络犯罪链条的一部分,因涉帮信罪受到刑法追责。数据显示,2019年,大学生犯帮信罪的案件数量为3件,2020年增加至96件,2021年增加至220件,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涨幅较大,须引起重视。
大学生涉帮信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缺乏对后果的认知。如今,电子科技蓬勃发展,无线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导致各种未经筛选、鱼龙混杂的碎片化信息充斥着大学生生活的各个角落,网络犯罪的诱惑也在其中。帮信罪作为网络犯罪的一种,一般不会直接接触被害人,且往往打着“兼职”、“实习”的名号,这让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贪图小利的大学生卸下心理防备,陷入犯罪的泥沼。
第二,犯罪手段多样化。大多数涉案大学生的犯罪行为是向实施网络犯罪的犯罪分子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也有个别大学生通过自己掌握的信息网络技术,为上游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比如提供托管服务器、互联网接入、微信验证、广告引流等业务。
第三,案件数量增长快,个案中出现犯罪长链条传播。前文提到,大学生犯帮信罪的案件数量由2019年的3件增至2021年的220件,可见其增长幅度十分明显。另外,个别案件中,网络犯罪团伙通过兼职平台或聊天群组散布收购、租赁银行卡、电话卡的信息,或散布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取款服务、账户解锁的兼职信息。部分学生轻信这些信息,贪图犯罪分子许诺的“辛苦费”,多群转发,导致信息扩散蔓延,形成了犯罪长链条传播。
预防大学生犯帮信罪的对策
第一,高校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培训,为大学生步入社会提供法治教育。在大学生兼职、就业、创业的过程中,高校应当发挥相关指导作用,有针对性地在就业培训中加强法治教育,让大学生逐步了解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劳动关系界定、风险责任分配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引导急于步入社会的大学生群体增强对于不法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尤其注意在就业、兼职的过程中甄别非法企业、规避就业兼职的陷阱。以免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群体被以“工作”作为犯罪行为噱头的不法分子利用,提供结算帮助、技术支持等“公司业务”,在不知不觉中参与了出租、买卖、出借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高校应当持续对在校大学生群体,尤其是中职、高职院校开展相关宣传教育,落实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并及时通过校园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平台等发布相关防范提示和预警信息,发挥警示作用。
第二,高校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一部分大学生心智发展尚未完全成熟,心理自负,辨别能力有待提高,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完善,会有金钱崇拜、急功近利等浮躁的观念。这种心态势必会对大学生在接触社会时产生负面的影响。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一向占大学生培养中的重要部分,但实际操作中,不应流于空谈,而应当落到实处,针对大学生的一些观念和接触社会遇到的新状况进行切实的积极引导,通过榜样教育和警示案例,打破一些大学生以为通过兜售个人信息、出借银行卡等行为就可以获得巨额财富的幻想。促使大学生群体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拥有良好的辨别能力,才不会轻易步入帮信罪的陷阱。
第三,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对招聘平台的监管,完善对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审核。相关行政机关有责任加强对线下线上招聘平台的审核力度,大学生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本质上折射出网络监管、就业市场治理等的问题。故相关行政机关有责任深度挖掘、分析帮信罪的幕后黑手,加强对于灰色产业链的全方位打击。对于利用急于求职、兼职的大学生心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公司,应当注重对其技术工具、互联网服务监管中的源头治理,连同相关行业协会及科技企业,推动一体化治理,防止非法企业通过招聘平台投放信息诱导大学生参与帮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