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交通事故流产能要精神赔偿吗

导读:
孕妇交通事故流产能要精神赔偿吗
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孕妇流产是否要支持受害孕妇的精神损害赔偿做法不一。
虽然一般的流产不能构成重伤,但是孕妇流产不同于普通的身体伤害,其导致妇女作为准母亲所享有的保护胎儿正常发育和出生的权利受到侵害。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即使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到损害时,在适当情况下,也应当准许受害人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请求,更不要说孕妇因交通事故失去腹中孕育的胎儿。
孕妇交通事故流产因果关系
关于流产与交通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医疗诊断常理能够判断存在的,法院会推定存在因果关系。
而如果交通事故发生时间、治疗时间与流产时间间隔较久的,需要申请鉴定。若放弃鉴定,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关于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知道怀孕,会影响法院对是否造成精神损害的认定。
因此,关于因果关系,由于案件情况不同,还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关于孕妇交通事故流产精神抚慰金,并没有统一标准,个案会有差异。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事故成因、侵权情节、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特别要考虑损害后果,例如孕妇怀孕周数大小、是否有其他伤残等等。
但不得不说,差异还是很大的。特别是对于怀孕难或高龄产妇,如果因此流产,其损害不仅仅是用金钱可以弥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