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会判离吗

导读:
夫妻感情走到尽头,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当然,若女方是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想离婚,女方要请律师打官司不判离吗?夫妻感情走到尽头,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当然,若女方是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此时,不愿意的离婚的女方是否有必要请律师呢?一般而言,在生活中,不愿意离婚的当事人原因一般是由于以下5个原因:
(1)认为双方还存在夫妻感情,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还能修复,以及是自己对对方还有很强的依恋,不想离婚;
(2)双方之间财产等方面分割不合理,亦或者对方给的补偿太少,多些就同意离婚;
(3)为孩子考虑,双方之间的孩子还小,离婚恐怕影响孩子的成长及学习;
(4)对方提出离婚是因为对方对婚姻不忠,存在外遇,为了报复就是不离婚,不让对方得逞;
(5)离婚后不好再找伴侣,对离异后的生活恐惧。
若是因为前面2个原因不愿意离婚的,此时女方一定要请婚姻律师,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证明双方之间并未破裂,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及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此刻婚姻家庭律师可以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若是后面2个原因不愿意离婚的,双方又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这类离婚案件建议去找专业心理咨询师或朋友倾诉来得简单有效。当然,诉讼离婚过程中不是必须要或者不要请律师,法律对此也没有做强行规定。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最好是委托一位律师来帮助自己,才能够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而闹到离婚,一般就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途径,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就走不了协议离婚的途径;在起诉离婚中,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呢?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情形,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毕竟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会从多方面考虑,如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一般本着尽量不判离的情况下,第一次会再给双方一个机会。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让法院准予双方离婚,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经过6个月后当事人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当然,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
男方要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能判离吗
诉讼离婚的判离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如无以下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