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导读:
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法院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对财产采取限制对方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简单讲,就是先把对方的财产冻结、查封,以保证判决后拿到钱。
离婚诉讼如何保住财产,简单三步,教你进行财产保全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法院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对财产采取限制对方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简单讲,就是先把对方的财产冻结、查封,以保证判决后拿到钱。
财产保全三步法
第一步:收集对方财产线索
在离婚诉讼中,常见待分割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上述几类财产的基本信息要求如下:
房产:所有权人姓名、房屋坐落详细位置、房屋基本估值
车辆:车主姓名、车牌号、品牌、型号
银行存款:准确的开户行信息(精确到某支行或者某分行)、开户名、账号
股票账户:证券公司全称、股票账号、开户名
其他财产的准确信息:例如对方所购车辆,但因为租用他人的车牌,进而车辆显示为他人所有的情况,除了需要提供该车辆基本信息之外,还应提供租车牌的租赁合同、对方购买车辆付款凭证等。
第二步:准备申请财产保全相关材料
申请财产保全的材料主要包括三类,即:财产保全申请书、起诉材料、担保材料。
第三步:材料提交
1、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
材料递交法院后,会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填写即可。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同意电子送达,则填写常用邮箱,以免错过法院重要通知,影响案件审理进度。
3、缴纳保全费用
在财产保全申请材料递交法院受理后,法院会通知缴纳保全费用,一般不超过5000元。
财产保全的操作流程
1. 准备起诉材料,提前了解本案管辖法院是否可以接受“一半保一半”的担保方式,如果不能接受就要寻找第三方提供财产担保(本文着重关注担保公司保函的担保方式)。
2. 联系合适的担保公司申请出具保函时,需要将准备好的诉讼材料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交给担保公司用于审核。如果没有问题,申请保全人即可与担保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申请保全人支付费用,担保公司准备“保函”。
3. 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以及财产保全材料,法院审核后并成功立案,拿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联系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向法院提交《保函》,担保公司工作人员也可以随行一起去法院立案,正式立案同时即刻提交《保函》。
4. 立案庭收到一整套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函等财产保全资料后,移交“业务庭”或者“诉保组”,审核无误后会出具《保全费缴费通知》,并通知申请保全人支付相关保全费用,保全费用支付后,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移交执行局执行。
5. 执行局自收到保全裁定之日起5日内,应当予以执行。执行局通常是使用发函的方式联系银行、房管局、工商局、证券公司等机构对相应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相关机构完成保全之后会将回函递送回执行局,最终完成所有保全工作。
离婚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 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进行财产保全,及时跟进法院保全工作,减少或规避保全工作中因为接洽不畅所产生的时间损耗甚至是保全失败。
2. 需要学会取舍。财产保全需要时间,财产越多保全就越慢,因此懂得取舍才能让利益最大化。
如果跨省就会存在时间差,对方容易提前发觉,不利于法院执行。可以将还有大量按揭或者商贷的房产舍掉,因为本身转移比较困难,保全那些没有任何贷款负担的房产。
3. 财产保全申请书中的排序。财产保全申请书中提供的财产保全线索,要根据财产重要程度按照顺序依次排序,并书面告知法院应当优先保全最重要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