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退休年龄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5.0512人收看
导读:
已经离退休人员是指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已经离退休人员是指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已经离退休人员被单位解聘可以主张赔偿金吗?
已经离退休人员是指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这类人员有的被原单位返聘继续工作,有的自谋职业被其他单位聘用,发挥老年劳动者余热,为社会、家庭继续做奉献。
那么他们和单位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之规定,他们和单位之间确定的是“劳务关系”。
既然定性为劳务关系,那么因工资、奖金、加班费、赔偿金等和单位发生争议时就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若发生用工争议,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此类争议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案由为“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
至此,他们和单位之间的这种劳务关系只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保护。
这样,在整体上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适当维护用工单位的正常用工秩序,有利于实现利益平衡,有助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协调。
那么劳务合同是否可以口头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据此,合法有效的口头劳务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但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最好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此劳务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那么离退休人员被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能否主张赔偿金呢?首先,如果离退休人员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主张赔偿金,法院不会支持的(后附裁判案例佐证);其次,如果离退休人员以劳务合同约定为由主张赔偿的,法院会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裁判。若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即用人单位违约的话,会支持离退休人员的赔偿主张。理由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劳务合同没有相关约定,那么离退休人员因单位单方解除劳务合同而主张单位予以赔偿的怎么办?还是要看劳务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劳动者主张赔偿金的,因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合同关系,主张的赔偿金既无法律规定又无合同约定,法院不会支持的。

综上,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对离退休人员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即将退休了竟被公司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吗?
2006年1月,张某入职某纺织公司。2022年4月20日,该纺织公司向张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解除劳动关系。随后张某提起仲裁,因不服仲裁结果,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纺织公司赔偿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纺织公司工作已满16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而纺织公司称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应当依法向张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决纺织公司支付张某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共计18万余元。
律师说法
在实践中,中老年人在市场经济中面临着和年轻人一样的竞争压力,但就其自身条件而言,中老年人有着明显的劣势。而为了保护此类人群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条款。本案中,张某作为纺织公司的老职工,如果被辞退,再就业的可能性不大,其社会保险以及基本生活来源无法保障,张某的生活就可能会陷入困境。
对此,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相应的限制性规定,即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张某在纺织公司工作了16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符合条件,因此纺织公司不能辞退张某,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而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或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