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导读:
交通事故总体可以分为两类,车车相撞和人车相撞(包括机动车和行人相撞、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车车相撞不涉及伤者,造成的损害较小、处理流程也相对简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撞不属于交通事故。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具体程序:
1、第一时间报交警110,索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证明)。
2、双方报各自保险公司。
3、等待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
4、准备有效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保单)四件套手续,必须索取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给4S店专业保险工作人员即可。
5、主要责任方先行垫付两车损失费用,手续齐备后交保险公司报销。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如有人受伤请先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抢救伤者放在第一位
交通事故总体可以分为两类,车车相撞和人车相撞(包括机动车和行人相撞、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车车相撞不涉及伤者,造成的损害较小、处理流程也相对简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撞不属于交通事故。
特别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因一时糊涂而逃逸,肇事逃逸有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将由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
2、拨打交警电话122,请交警来定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赔偿数额和后续起诉有重要意义。
责任划分分为三种情形: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长时间出具呢?一般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肇事逃逸案件将在查获逃逸车辆和驾驶人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
3、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报案,同时准备好驾驶证、行驶证和保单
驾驶证是证明持证本人有驾驶相应车型的证件,上面的内容有驾驶证号,有效期,准驾车型等。
行驶证是证明对应车辆的有效证件,上面内容有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型。发动机号,底盘号等。
4、拍照录像及时留存证据
从多方位拍照,尽量通过照片和视频完整还原事故现场。
5、如对事故责任有异议,务必在3日内提前复核
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复核结果有维持和责令原机关重新调查两种情况,复核以一次为限。
6、如无力负担医疗费,可联系交通事故救援基金,申请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分为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和垫付丧葬费用两种:
1、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如通过审核,将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中。
2、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情形有哪些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7、如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考虑起诉
起诉时需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关键的证据材料,除此之外还有在医治过程中的各种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