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行为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5.0914人收看
导读:
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行为

    “危险驾驶罪”罪名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简单来说,如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酒后驾车或严重超速超载等行为均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构成危险驾驶罪有哪些具体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如果有以下几种行为之一的,就会构成刑法上的危险驾驶罪:

    第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第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还坚持开车,就会涉及危险驾驶罪。

    第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第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前三种行为均为抽象危险犯,只要成立该行为就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在荒无人烟的小路上醉酒驾驶的,因为没有抽象危险性,不构成犯罪。第四种行为是具体危险犯,需要结合具体案件判断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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