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内离婚赔偿标准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5.1590人收看
导读:
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2. 未抚养的一方应当承担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在女性哺乳期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这是为了保护女性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这个时间段对于女方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女性在这个时间段是可以提出离婚的,那么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哺乳期内离婚赔偿标准的

我国的民法典并没有对哺乳期内的离婚具体数额作出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法院判案一般从以下6点综合考虑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因此,离婚案件的精神赔偿数额因人而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哺乳期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哺乳期离婚的,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仍按照正常的夫妻财产分割标准,并不会因为时间的特殊性而存在差异。但在离婚时,会有一些特殊规定,包括:

1. 在子女抚养的问题上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 未抚养的一方应当承担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 如果因特殊原因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主张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 可协商分割财产

对于财产,可协商分割。同时,即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

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 债务的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

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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