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本村买本村的房子能不能过户_确权后的宅基地能过户吗

导读:
咱们所说的过户,其实就是将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交给别人。也就是说,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
从我们本村的同一个经济集体内是可以互相转让这个宅基地的。所以这个时候你购买同一个村子里面这些人的宅基地是可以获得转让过户的权利。
所以这个问题大家不必过多的担心,是可以获得法律的支持。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这个时候只要你签好相对应的转让协议,并且拿着宅基地的证件去进行过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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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
虽然宅基地的集体所有的属性决定了其不能被继承,但是考虑到地上房屋以及农村宅基地的稳定性等问题,我国对此实行的是“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宅基地政策。因此作为继承人的儿女是可以在父母过世后继承房屋的,至于宅基地能否过户则看子女是否符合村里的宅基地申请条件,通常最基本的要求是:
1、户口在本村;
2、符合“一户一宅”的情况
房屋作为不动产,是村民的合法财产,不能出卖给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只可以出卖给本村村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买卖,同村村民间可以转让,双方向县级国土资源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参考: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二十条 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
村里宅基地是不能过户的,宅基地是村里按户口统一分配的,他可以拿来建房子,但是不能像商品房一样自由买卖,只能私下买卖,不能过户。
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购买本村的宅基地可以过户吗?这个问题确实是可以过户的,因为对于宅基地的转让协议里面看是允许在本经济集体内进行互相转让的。
所以你提问到这个购买本村的宅基地能不能够过户,我可以给你一个很明确的答案,是可以过户的。
从经济集体内可以互相转让。
从我们本村的同一个经济集体内是可以互相转让这个宅基地的。所以这个时候你购买同一个村子里面这些人的宅基地是可以获得转让过户的权利。
所以这个问题大家不必过多的担心,是可以获得法律的支持。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这个时候只要你签好相对应的转让协议,并且拿着宅基地的证件去进行过户即可。
不过你还得满足一些条件。
你名下没有宅基地才可以购买。
对于现在农村里面讲究的是一户一宅制,所以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以后。你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你有多的宅基地,比如说你要购买宅基地的时候,你本身名下已经有宅基地了,那么这种情况之下,肯定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
所以在你购买宅基地之前,要搞清楚你的户口,你的名额之下有没有宅基地,如果有的话那肯定是买不了,不给予支持不给予过户。
假如你的名下没有宅基地,这个时候才可以允许过户才可以走完合法的流程。
对方名下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这里还要关系到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对方卖给你宅基地的人,他必须要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如果他只有一处宅基地,这个时候是不能够卖给你的,卖给你之后他就没有土地了。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在这个宅基地互相转让的法律的问题之下,他会有这么详细的要求,如果说对方也只是有一处宅基地,这个时候就不能够过户给你。
必须是它有一处以上,也就是说有空余的土地这个时候才能够过户给你,否则是不予以成立的。
好了,以上就是宅基地过户的问题,不知道对大家是否有足够的帮助。
我们目前说的农村宅基地,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所有权。
按照国家法律,宅基地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宅基地所有权各位就别惦记了,那是集体或者国家的。
咱们所说的过户,其实就是将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交给别人。也就是说,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
大家要注意,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或过户。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
据今年的最新消息,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相信也会由此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二、宅基地过户应满足的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随房一并转让。
三、宅基地过户程序
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3.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过户由所报国土资源局审批,需提交材料如下:
1.原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
2.现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
3.变更理由;
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5.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具体情况可以再咨询一下当地的国土管理部门。
四、宅基地过户后还可以再申请吗
宅基地转让了,就不能再申请了。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过户前可要考虑清楚。
五、注意可能遇到的纠纷
农村宅基地转让办案实践中,转让纠纷主要包括:转让人或受让人不符合宅基地转让的条件而导致合同无效;转让未经村委会批准而无效;被转让宅基地涉及拆迁等补偿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等。
农村宅基地转让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大家在进行宅基地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避免因不了解相关政策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我国的房屋和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那么公民可以在支付了一定的土地使用税后依法使用国有土地,同时在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时也是需要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
2、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签订后最后去公证一下。然后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房管局农房办办理即可。
3、农村房屋如果有“房屋登记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小产权房(没有房屋登记证)交易属于一般商品交易,对方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或是否完全有用,是否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所有人均签署了协议,并且协议已经公正处公正了,购房的金额符合市场价格(不符合的不算)是受法律保护的。
大家好!我是三农领域的草根小盛,我是一位生活在农村的草根农民,喜欢土地上植物的气息,喜欢大自然的山山水水,喜欢绿色、质朴、原生态的三农生活。本人喜欢农业多年,对三农有自己的感悟,首先很荣幸能回答这个问题,我希望能把我学到的知识分享给农村的乡里乡亲,来帮助你们,下面就是我的分享:
房屋作为不动产,是村民的合法财产,不能出卖给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只可以出卖给本村村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买卖,同村村民间可以转让,双方向县级国土资源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买卖行为法律没有禁止,只是规定,一旦村民将房屋转让他人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不过即使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也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转让行为须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3)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转让。
(4)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你没有宅基地买本村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如果你有宅基地是不能过户的。就是法律规定,农民不能有两个宅基地,农村住房不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居民,更不能卖给城市居民。
可以过户的。
本村宅基地可以过户,就拿我自己的经历说吧,我们是在2013年买的地,就是在本村买的,那时候大量的修房子,买地,然后我们家也去买了块96平的地,因为资金的问题,前前后后快两年才修好,19年,就是去年的时候我突然想到那房子的房产证是写的我的名字,由于我又做过房地产,所以就干脆把名字改成我老汉的,这样是为了以后我要买房而产生不必要的二套房。
一、宅基地买卖能否办证过户?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使用,并且可以用来建造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需满足以下四点: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房屋买卖才能万无一失。
二、宅基地过户一般有包括了两种:
一种是赠与的,一种是买卖交易的。
1、宅基地赠与过户要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性别姓名、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宅基地赠与需要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3、宅基地赠与需要交纳的费用: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