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起诉离婚的流程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5.227人收看
导读:
自己起诉离婚的流程:自己怎么起诉离婚? 我国自己起诉离婚的流程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及相关的离婚的证据提起民事离婚诉讼。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己怎么起诉离婚

    1、自己起诉离婚的方式如下:

    (1)起诉离婚一方写好离婚起诉书并提交法院;

    (2)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调解。一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看是否能达成协议;

    (4)开庭审理;

    (5)宣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自己诉讼的步骤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个人起诉离婚的流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我国自己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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