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一般几年解除

导读: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多长时间能解除?
只有符合条件才会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既然失信被执行人有如此多的限制,那么必须得满足相应的条件才会被列进去。相对而言,列为限制高消费名单的非常简单,只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就可以。
这些规定主要是在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颁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中。根据规定,具有以下6种情形的,可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其实,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是惩戒之一,只要满足此种情形,完全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予以司法拘留;而如果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则可以依照《刑法》第313条的规定,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这种行为同时涉嫌妨害公务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这种行为同时涉嫌虚假诉讼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这个是非常容易被忽视的,一旦没有按时报告,或者报告时稍有虚假,就可以构成。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这个倒是有些难度,而且一般违反的话,非常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有时间或条件限制
在上述这6种情形之中,除了第1种情形不会被随意解除之外,后边5种情形一般期限是2年,即便具有情节严重或者多项行为,最多也不会超过5年。而且,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即可以随时解除失信。根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0条,只要有如下7种情形之一,即可解除: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很简单,钱给完了,案子了了,自然就可以解除失信了。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同上,只要履行完毕,就可以了。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天,只要申请执行人同意,怎么都行。哪怕申请执行人放弃所有的权利,撤销执行,也是可以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这个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就比较难受一点儿了。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既然都不予执行了,就没有失信一说了。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办,多久可以消除记录?
一般来说,在法院判决后依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期为二年。
如果有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也就是说,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最短二年,最长可达五年。
如果是有效期满了,那么失信被执行人就会从名单内撤销。
如果想提前撤销,那么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2)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
(4)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
满足条件的可以向法院递交申请,人民法院核实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应该删除信息。
如果是单纯还清欠款,想删除信息的,需满足以下几点: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满足以上几点,还清欠款后向法院申请,经过考察期就不在黑名单之列了。
但要注意的是,虽然还款后可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但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依然会留下信用污点。从还钱后的第一天算起,5年后不良信用记录才会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