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取消了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5.23528人收看
导读:
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取消了吗/社会抚养费,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2002年8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2021年7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

    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取消了吗

    社会抚养费,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2002年8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2021年7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

    从2021年9月26日开始,取消缴纳社会抚养费,非婚生子不再有处罚性罚款了。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公布 根据2004年12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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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需支付多少?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非婚生子女何去何从?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作为非婚生的孩子是否具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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