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田被征用赔偿标准_宅田合一征用补偿标准
导读:
农村的耕地,按照土地的划分原则,一般可分为永久性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两种。从对这两种耕地的定义来看,永久性基本农田,一旦被确定,其农用性质就不能被改变。不过在建设中,如果的确需要征占基本农田,经相关部门批准,还是可以的。只不过手续相对复杂一些罢了。当然,这跟我们农民没有啥关系,获得用地审批手续,是征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情。
当基本农田经审批,转为建设用地后,征地部门,肯定就可以对这些基本农田进行征收。征收肯定就牵涉到赔偿问题。那怎样对这些基本农田进行赔偿才合理呢?我想对于农户来说肯定是越多越好。而对于征地部门来说,肯定是越少越好。事实上,按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基本农田被占用后,其赔偿跟普通农田的赔偿是一样的,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赔偿,其实农民能得到钱,各地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的标准,由各省级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农民被占地后,涉及到土地赔偿的项目都差不多。有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土地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的赔偿等。
首先,青苗费,顾名思义就是对土地上的作物进行赔偿。其赔偿的数额一般根据土地的实际耕种情况来决定。那种作物该赔多少,一般每个地区都有明确的规定。当然,有些地区也实行的是同地同价,也就是同样的土地,给同样的青苗赔偿。我们这里征地,就是采用的这种办法,这种办法操作其实非常方便。当然,肯定有他的缺点和弊端。
其次是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是,当地土地年产值(三年产值的平均值,下同)的三到十倍。当然这个土地年产值,以及赔偿倍率,肯定有当地政府制定。
此外,还有就是土地安置补偿费。这个费用一般是按人口数来定,但它取决于人口所拥有的实际土地数量,一般来讲,如果一个人所有的土地被征占完,他能得到的土地安置补偿费,应该是其全部土地产值的四到六倍。那么一亩地能得到的补偿,肯定是用1亩除以他所有的土地总数,得到的数再乘全部土地年产值,再乘四到六倍所得之数。
另外,还有土地上的其他附着物的赔偿,有肯定就是按规定进行赔偿,没有那么就没有。
总之,由于各土地年均产值肯定不一样,加上青苗的赔偿,可能也各不相同。而且土地上有的有附着物,有些没有附着物。那么征占一亩土地的赔偿,肯定在每个地方,甚至是每块土地都不一样。这样说吧,我们这里被征占一亩地,可能能够得到赔偿四五万块钱左右。而据相关报道看,有的地方可能能获得两三万块钱,但有的地方可能能获得一二十万的赔偿。而这样的赔偿,都应该是公平合理的。
第一,处于不同的角度,对土地征收或征用的补偿标准很难一致,对于“合适“的理解和希望有时差距可能还比较大。但应遵循较好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为原则。
总体而言,毕竟土地征收是一件大事,征收方所要花的费用也相对较多,征地的补偿越高,征地的成本也就越高,所以土地征收方会考虑成本。其次,各个地方的征地,除了考虑自身的成本外,还要考虑邻近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既不可能太高,也不可能过于。当然,也不排除个别地方为了尽可能降低成本,将征地补偿标准压得很低的情况。
同时,做好失地的一方,当然是希望补偿相对多一点更好,特别是希望能纳入社保体系以保证自己有相应的生活保障。
第二,处于不同的地区,对土地征收或征用的补偿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且有可能差异较大。但要想通过征地而实现一夜暴富已不可能。
这里主要指的是征地的综合地价,与所处的区位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而且区位条件对征地的补偿影响较大,处于大城市周边的与边远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差距极有可能很大,二者根本不具备可比性。如果用北上广的征地补偿标准来预期西部小城的征地补偿标准,“合适”就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比如,笔者邻近地区的征地补偿也才每亩七八万元(含土补偿款、青苗补偿款、安置补助费等,而且安置补助还只有在征地时纳入了社保的人员才有),沿海地区的差异挺大的。
也正因为征地主要实施的综合地价,主要兼顾了所处区位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要想通过征地而一夜暴富已不可能。现实的征地中,农村群众最关心的也主要是征地后的社保问题。
按照每年当时粮食价格折价贴补,形成长期承包关系,给农民吃一颗定心丸,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根据当地征用你的土地后使用的性质及你所在区域土地拍卖价值,不一而具。
农村的基本农田是我国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最基础的资源,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征用农村的基本农田,特别我国18亿亩基本农田的红线是不允许跨越的。
但在现实情况当中,由于城市的发展或者是经济的发展,或者是一些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一部分基本农田。对于征用的这些基本农田,按照国家政策是给予一定的补偿的。
尽管基本农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或者是国家所拥有,但是现在基本农田已经承包给农民使用,也就是农民拥有基本农田的经营权或者使用权,一旦征用以后必须给予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
尤其近两年,我国对于基本农田的管制措施相当的严格,除非在特殊的情况下,经过有关部门严格的审批才可以征用,否则是不允许征用基本农田的。
按照目前国家征用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主要是地上青苗的补偿以及在承包期内农民的收益的补偿。一般的补偿标准青苗每亩一次性800~1000元之间不等,当然对于特殊的种植作物,补偿的标准要高很多,比如中药材等等。对于后期承包的农民补偿一次性标准为一般在5.8万元每亩,但是由于山区的收益比较低一些,补偿的标准也就在3万元左右。
当然,对于经济开发区或者是城镇区域,或者是城市的郊区,或者是城中的土地补偿的标准更高了,一般在10万元以上,这就是地理位置的重要性。
其实按照我国目前对土地政策的严格性来看,如果征用农民的土地,对于山区的土地每亩补偿也要不低于10万元,这是最合理的。因为我国二轮土地延保到期以后,再延保30年,这30年的收益每亩地或许能够超过10万元。因为现在粮食价格在不断的上涨,土地的价格也在不断的上涨,所以这些补偿款不算高。毕竟农民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基本农田的经营权。大家说对吗?
我们这里土地珍贵,现在用于安置房的地给的五十万一亩,老百姓也较滿意。
基本农田被政府征用,最起码也要按当地亩产纯收入给予补贴。如在西北,亩产小麦一千斤,价值一千一百元左右,除去化肥农药种子人工浇水之外,纯收入也有五百元上下,因此得补五百元吧。当然,各地的地力有差别,如是旱地,补贴一百元也可行。
补助多少合适,要根据本地农民收入与农田所在位置来进行补贴。区或不同补贴相差的很多,挨着县城农田补贴就高的多,反正我们这是这样。挨着县城农田开发商占地政府给的18万元一亩,离县城远的地方是13万元一亩。这是几年前价格。不是我们农民想要多少钱,而是给你多少是多少。农民最别希望征地,毕竟土地是农民的根。
真正按国家的政策,就很合适了!尖人不让他尖出去!老实人也别让他们吃亏!就是最合适的!
基本农田被保护,没有合法完整的审批手续,不得随意征用基本农田,如被征用,各地补偿标准不一,目前我当地的补偿标准分为:一、青苗、地上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3万元/亩。 二、劳力安置补助费4.8万元/亩。 三、土地补偿费3.2万元/亩。四、按时交地奖励金1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