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有啥补偿_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导读:
自巜物权法》施行以来,有了两个概念,一个叫征收,一个叫征用。征收与征用是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不是一回事。而土地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的补偿各地政府有统一的补偿项目和标准,不能缺项少标准,要依法足额支付。不同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要补偿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修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而土地征用是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被征用者的土地,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如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有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土地征用就是原本老百姓种地用的土地、种菜的菜园、住房的地基,都是国家所有,百姓只有使用权。在城市规划升级时,有些农民的土地可能在规划范围内,也就是说——被征用。
这时,政府就需要及时给出补偿条件,一般来说,都由政府划分地块给农民建房用,再加上符合当地经济水平的补偿赔款,被征地的农民也不会吃亏的。特殊情况,那些离中心城区近的农村,可能政府没有多余的地块划分给农民建房,而是用商品房和适当的赔款来补偿。这中间就会出现很多矛盾和问题,需要当局政府真正为百姓着想,用心办实事;另外老百姓可以适当争取自己的切身利益。
什么是土地征用?征用的农村土地补偿主要有哪些?
土地征收及补偿,是一个与农民同胞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也是农民同胞非常关心的问题。
我国土地性质
我国土地性质分为两类: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农村土地会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使用,但是土地分配仅仅代表你有使用权,并不是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转移。
什么是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因为公共利益需要,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补偿。征地不是个人行为,征地主体只能是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并且征地具有强制性。随着国家不断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也不断变化。城镇规划优化扩大、重大项目落地、基础设施建设等等,首位要素保障就是对土地的使用,那么此时就涉及到土地征用。
征地补偿有哪些?
征地补偿到底有哪些?那要看你被征收的具体是什么了。首先,如果只有农地被征收,那么补偿主要就是青苗补偿费以及附着设施补偿费。青苗补偿又分为零星木补偿和成片林补偿,分别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被征农地面积、种植类别、种植密度以及种植数量进行划分;其次,如果被征收部分还包括农民住宅,那么除了上述补偿部分以外,还涉及住宅征收补偿。住宅征收补偿分为货币安置和住房安置,依据建筑面积、人口以及所有物而定,室内所有物的补偿会在完成实物指标调查后计算得出。在土地征收补偿落实之前的过渡期,可能还涉及到过渡补偿费。此外,被征地农民还可获得养老保险方面补偿。
被征地农民怎样保障自己的利益?
获得补偿多少是被征地人最关心的部分,那么被征地农民要怎样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呢?首先,积极配合政府工作,有正确心态。国家的土地征收是强制性的,不需要经过被征地人的同意,补偿也有相应的政策标准。所以一些想凭借征地一夜暴富的歪心思和无谓的抵抗是没必要的。其次,一般政府在对某地块进行征收时,会设立一些鼓励奖金,以便工作推进。如果你积极配合征地工作,率先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就有机会获得相应的鼓励奖金。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当工作人员到你被征用土地或住宅进行测量调查时,要注意测量是否准确,面积大小是否有偏差,物件统计有没有遗漏,这直接关系到后期补偿金额的测算。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时仔细核对赔偿类目以及金额,确认无误后再签字。
总的来说,只要你支持国家发展,积极配合政府土地征收工作,不太过贪心,那么都是不会让你吃亏的。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其基本补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是因国家征收土地导致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而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因原用途不同而不一致。耕地的补偿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到十倍,
(二)安置补助费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是指因为征收土地导致其享有承包经营权的集体土地被征收,承包经营权及使用权无法继续行驶的对象。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可以这样说“土地补偿费是对地不对人,而安置补助费是对人不对地”。新的土地管理法每公顷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标准由原来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调整到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是因为征收土地导致被征收土地上无法收获的庄稼进行的补偿。其补偿标准一般是统计机关统计的该类作物一季的产值来确定的或者是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年平均产值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是指因征收土地需要一并征收的房屋、管道、树木、灌溉设施、道路等地上物,这些地上物一般是无法与土地相分离的不动产或具有不动产性质的动产。其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物价等因素来确定的。
这是从事过农村土地征收的笔者,结合本地政策给出的答案,各地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下面,就重点说说大家关心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问题。
一、土地补偿费
按土地被征收的面积进行计算土地补偿费,但其中的80%提取后用于征地生活安置对象的城镇社保缴费等公益金。剩余20%划拨到被征收社,统筹用于安排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或社员的生产生活,其中又以安排社员的生产生活为主(就是分配集体收益)。
二、生活安置补助
生活安置补助首先要根据社里人平耕地面积计算各土地被征收户的安置指标,其次再根据安置指标落实具体的安置对象,最后每个安置对象按规定发放生活安置补助(会先扣除城镇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三、青苗及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大多地方是按土地被征收的面积进行计算,此笔者补偿款是直接划拨到被征地的农户。
四、土地征收的集体收益
主要由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的土地补偿费的20%部分、被征收的集体山林地补偿、被征收的土地实测面积大于证载面积部分的相关补偿组成。该集体收益是否分配,以及如何分配,均收被征地集体组织的成员大家共同决定,就是大家根据村民自治规定表决通过的处置分配方案而定。
征地即征用土地。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征地程序为: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