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怎么做

导读:
离婚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
只有清楚知道要保全对方哪些财产时,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比如:银行账户,要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产,要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要有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等等。
如果光靠自己无法掌握对方财产状况的,可以聘请专业律师或专门机构进行调查,避免遗漏财产造成损失。
(2)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并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的,在部分地区可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属于方所有的一半作为担保物,对应属于另一方所有的财产进行保全。
除此之外,还可以找担保财产或保证人做担保,包括现金、银行保函、车辆、房屋等等,具体应结合自身情况及当地法院实际要求来定。
如果是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无法提供担保,法院可能会驳回财产保全申请。
*确定担保数额的参考标准
① 保全银行账户资金的,不超过被保全资金的30%;
② 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不超过被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同期市场交易价格的30%;
③ 保全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的,不超过被保全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查封期间的折旧费用;
④ 保全古玩、字画、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的,不超过被保全财产市值估价的30%。
⑤ 保全非上市公司股权或投资权益的,不超过被保全股权或投资权益出资金额或者转让金额的30%;
⑥ 保全上市公司股票、债券的,申请保全人应当提供与该股票、债券市场交易价格相当的财产担保。
(3)准备材料
申请资料
注意事项
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应写的内容:
① 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② 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
③ 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
④ 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
⑤ 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
⑥ 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申请保全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
担保函
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保证书
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递交材料
①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
材料递交法院后,会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填写。需要注意,如果同意电子送达,则填写常用邮箱,防止错过法院重要通知,影响案件审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