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是怎么回事

导读:
Q1:「什么是诉讼保全?」
A: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一方当事人(一般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另一方当事人(一般为原告)或利害关系人申请而启动(特别情况也会依据当事人申请而启动)对其一定范围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Q2:「诉讼保全需要花费多少钱?」
A:诉讼保全需要的费用包括:诉讼保全费用+诉讼保全担保费用(以个人现金财产担保的担保费用会退回)
1)诉讼保全费用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计算:
a.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b.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c.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d. 但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诉讼保全担保费用
一般而言,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需要申请方提供担保。可采取的担保方式有:
a. 个人财产担保:现金或实物(一般是不动产或车辆)抵押提供同担保,具体金额由法院确认(一般都需要提供等额财产进行担保,故当保全金额较高时担保金额也较高)。
b. 银行出具保函担保:银行开立保函门槛极收费都较高。
c. 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担保:费用较高,同时信任度不算太高。
d. 与保险公司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担保:实践中应用较多的方法。
保费一般是需要根据财产保全的金额的大小以及案件风险来确定保额的,具体需要多少钱要根据保险公司的合同来定,现阶段下,费率区间一般在0.06%-0.8%[1-3]。
Q3:「诉讼保全的风险有哪些?」
A:离婚诉讼保全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申请保全被法院驳回的风险:诉讼保全是在审判前,为了保证审判后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一种手段,故若法院认为提供的事实与理由并不能认为日后可能有执行不能的风险,会裁定驳回申请。
2)如采用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提供担保反悔而产生的风险:即在保函开出后反悔,保费是否退还的问题,这个通常要在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时同保险公司进行确认。
3)保全错误为对方带来损失需要赔偿的风险:具体损失要是视情况而定,通常如果是采用之前说的第四种方法即购买财产保全责任险,该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4)诉讼保全“无效”的风险: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若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驳回离婚诉讼请求的可能性较大。故离婚请求被驳回,诉讼保全相当于“无效”。同时采取上诉后第四种方法提供担保,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付出诉讼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责任险保费费用。
Q4:「离婚诉讼中保全的必要性」
A:通常以下情况时在离婚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必要性较高:
1)有充足的理由可以确信对方同意离婚或者法庭会判决(比如多次提起离婚请求的)离婚的;
2)对方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如财产被转移则面临无法执行或者执行困难的。
3)对方为外籍或境外人士或方便出入境内外的中国公民,财产被转移后,国内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