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妻子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导读:
二婚妻子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被继承人子女往往不能接受继母分得被继承人财产的事实,认为继母属于外人。实践中往往是子女提前就让被继承人写遗嘱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防止继母继承到财产。夫妻一方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二婚配偶可以继承其婚前财产。如果处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仅有二婚配偶的话,二婚配偶可以全部继承财产;如果存在其他继承人的,二婚配偶应当与他们一起“均等”继承财产。
二婚家庭遗产继承顺序的确定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但在继承纠纷中,老人辞世后,可能没留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这时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那么老人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要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二婚家庭遗产分配份额
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家庭同样也是如此。
第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比如父亲 二婚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是亲生的,一个是继子,但继子与继父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若父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且三个孩子没有其他特殊情况,那么他们取得的遗产份额比例一般应当均等。
第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且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家务劳动上给予主要协助,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继父母在经济、生活上有困难,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虽有条件和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也可以协商确定继承遗产的具体份额。
二婚已登记结婚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因妻子与丈夫已登记结婚,符合法律上的确认夫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配偶系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其死亡配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在此情形下,“二婚妻子”在剔除自身所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后还可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老公”的遗产。
事实婚姻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婚姻关系错综复杂,并非每一段婚姻都进行了结婚登记,同时社会中也存在不少事实婚姻的现象。首先,我们来看如何认定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其次,从继承的角度出发,事实婚姻所形成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即便没有补办结婚登记,也认可其配偶身份,故而言之,存有事实婚姻的一方可享有继承另一方财产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