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协议无效的情形

导读:
我们知道,分家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只要意思真实,双方有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且不违反法律,就应有效。但是在生活中,由于双方对于法律的不了解,容易做出导致合同无效的行为。分家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分家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因此,分家协议无效,往往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引起的,无效的合同,自始合同。
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为前提条件的分家析产协议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法律对于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亲关系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明确规定,不能通过协议予以解除。如若《协议》约定的断绝父子、母子关系,因其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故该《协议》当属无效。
可否因不履行分家析产协议的约定而认定原协议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