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抚养费诉状范本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6.06894人收看
导读:
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起诉要求提高抚养费给付标准的,应当向法院提交:(一)被抚养人开支增大的相关证据,例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票据(租房费用、日常生活费用等)或者医疗、教育的相关支出(学费证明、医疗单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我方要求被告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以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和教育,接下来,我们来看抚养费起诉状的要点:抚养费的诉讼请求请求被告支付我方子女平均每个月5000元的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抚养费。抚养费是指被离婚人士中的一方,为照顾未成年子女而向另一方支付的费用,目的是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如果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不能够达成一致,法院将会判定一方支付抚养费。

而如果被判定需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话,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以要求其履行抚养费的义务。

接下来,我们来看抚养费起诉状的要点:

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支付我方子女平均每个月5000元的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

证据

1、 我方子女的《出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

2、 我方和被告离婚判决书的原件。

3、 我方提交的收入证明及个人情况证明。

4、 我方子女近期的生活费用明细及教育费用明细。

申请理由

我方与被告离婚,根据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我方与子女共同生活。但是被告并没有履行其支付抚养义务,导致我方无法维护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我方要求被告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以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和教育。

诉讼请求

1、 判决被告支付平均每个月5000元的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或者情况变化。

2、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案涉及到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原告是为了维护子女的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在维护子女利益的同时,也可以促进家庭权益的维护和保障。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会意识到抚养费的重要性,共同为家庭和谐而努力。

抚养费支付标准?

法院对于抚养费标准的认定, 主要是根据三个方面来综合考量的,分别为: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终止支付时间?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然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文凭就读);(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综上,对于已经成年的大学生来说,父母依然提供生活费、学费等,这是亲情的维系和道德的选择,并非父母的法定义务。

判决书如何表述?

通常表述为:自某年某月某日起,XXX每月支付XXX抚养费人民币多少元,至XXX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或者“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谁举证、如何举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起诉要求提高抚养费给付标准的,应当向法院提交:

(一)被抚养人开支增大的相关证据,例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票据(租房费用、日常生活费用等)或者医疗、教育的相关支出(学费证明、医疗单据等);(二)抚养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证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记录等。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载明所要调查证据的内容、要证明的事实及申请法院调取的原因。比如说当事人仅仅了解对方的收入,但无法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调取对方的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等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