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贷款房子如何转到老婆名下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6.12728人收看
导读:
有贷款夫妻过户房产如何办理房屋处于还贷期的,要偿还了贷款后才能过户房屋,但如果当事人和银行协商一致的,可以转按揭,银行出具证明后,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有贷款的房子要转到老婆名下的话,就必须先把房贷给结清,解除房屋抵押,然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二)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ldquo,有房贷如何过户给老婆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转按揭,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将个人的住房出售或是转让给第三方,然后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变更,把借款期限与借款人或是抵押物都转变更成第三方。

有贷款的房子要转到老婆名下的话,就必须先把房贷给结清,解除房屋抵押,然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房贷未还清的话,房子并不完全属于借款人,是无法转到他人名下的。

而且不仅不能过户,也无法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话,也得等到房贷还完,房屋解押之后才行。

而如果是想变更房贷的还款人的话,那在夫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去向银行申请。银行会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同意变更还款人的话,那就可以去银行办理变更还款人手续。

当然,银行一般不会轻易应允,通常是借款人离婚,房屋所有权权利转移给配偶的情况,还有借款人失去还款能力的情况,才会同意。而且新的还款人必须要有良好的信用和足够的还款能力才行,若新还款人的信用不好或是不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银行也不会应允。

有房贷如何过户给老婆

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转按揭,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将个人的住房出售或是转让给第三方,然后在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变更,把借款期限与借款人或是抵押物都转变更成第三方。2、卖方可以采用银行贷款把剩余的贷款先缴清,再过户给买房,但必须在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情况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有贷款夫妻过户房产如何办理

房屋处于还贷期的,要偿还了贷款后才能过户房屋,但如果当事人和银行协商一致的,可以转按揭,银行出具证明后,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是目前大部分购房者的主要选择,对很多人来说供房贷的时间很长,可能是在几十年间,在这期间有些人想要将房产过户给另一半,那么,房贷没有还完老公可以把房子过户给老婆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网内容。

房贷没有还完老公可以把房子过户给老婆吗

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间,是不能进行过户等行为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后,相关房屋才能进行过户。“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买方为卖方提前还贷,买方再贷款的方式。

(一)妻子房产过户给丈夫如何办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财产可以在夫妻之间实现转移,这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叫婚内财产变更,婚内财产变更不纳税,只需80元的登记费。

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房屋变更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2、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3、到地税局申请免税;

4、到房管局领取变更后的房产证。

(二)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