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6.13925人收看
导读:
如果是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出资购房,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引入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父母在子女购房中有出资的情况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三、已购公房的分割对于职工购买的限制产权房屋,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财产时,分得房屋&ldquo,婚后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二、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财产分割对于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离婚时的房屋财产分割是一个相当复杂且重要的问题。作为律师,我认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以及加以灵活应用和处理,将是处理房屋财产分割的关键。

首先,房屋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协商一致。但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引入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父母在子女购房中有出资的情况

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如果是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出资购房,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二、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财产分割

对于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一方婚前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婚后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共同还款,且付款额相同,则会视为按份共有,房产归产权证上的所有人所有,另一方获得已付按揭款的一半;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付的按揭款,另一方不支付按揭还款,则按照具体情况处理。

三、已购公房的分割

对于职工购买的限制产权房屋,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财产时,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给予对方一半房屋价值的补偿。而对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公房,如果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