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导读:
1、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实际是一种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所以,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在一定期限内进行限制的方法,与是否需要到法院开庭、是否需要判刑没有必然关联。
相反,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并遵守相关规定。
2、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取保候审届满,案件的走向?
1、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并撤销案件,该案到此结束
2、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对当事人办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取保候审,检察院审查案件后,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到此结束;或者检察院审查案件后,将案卷退回公安,由公安撤销案件,同样,该案到此结束
3、检察院对当事人办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取保候审后,将案件移送到法院,法院继续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经审理,法院对当事人作出无罪判决,该案到此结束;
4、法院继续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经审理,法院对当事人作出非监禁刑的有罪判决(如: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会坐牢(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5、法院继续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经审理,法院对当事人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实刑(实务中,笔者见到过在判决前一直取保候审,但最终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经常有当事人在律师告知取保候审的案件走向后,让律师判断哪一种可能性最大。但其实还是要结合在案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并且司法机关对案件的态度,也是一个流动的过程,并非一成不变,然而会经过怎样的一个流动过程,这就体现出律师的作用了(从有罪到无罪、从罪重到罪轻,或者从实刑到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