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可以调取对方出轨的证据吗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不幸的婚姻离婚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伴随着离婚的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纠纷。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出轨问题。很多人在面对婚姻出轨时,往往会有一个共同的问题:离婚律师可以调取对方出轨的证据吗?
律师可以调取对方出轨的证据
事实上,像离婚这样的民事案件中,律师是可以调取对方出轨的证据的。为了证明对方婚姻出轨的事实,律师往往会采取多种手段,包括调查、调取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等。并且律师在调取证据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履行伴侣义务,严重损害家庭生活,给家庭的生活造成严重困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三十二条:夫妻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处离婚:
(一)有重婚、有配偶者同居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行为,使家庭损害严重的;
(四)患有婚前隐瞒的严重性病的,经过治疗仍然有传染给对方的危险的;
(五)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六)劳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犯罪判处刑罚的。
因此,如果对方有了婚外情,或者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都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之一。离婚的时候,律师可以据此向法院提交证据,帮助当事人争取更好的权益。
案例分析
2015年,李女士向律师事务所申请离婚。她表示自己怀疑丈夫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律师在调查过程中,利用技术手段成功调取了对方的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证实了对方存在婚外情的事实。律师据此向法院提交了证据,最终获得了胜诉。
法律依据
在律师调取对方出轨证据的时候,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介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在必要时查询、调取或者扣押与犯罪有关的证据材料和财物,但应当保护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同居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处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对方所持的证据需要使用,经太原市公证处公证,可以使用;因证据不能在公证机关公证的,可以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由人民法院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使用证据的当事人先行垫付,由败诉方负担。”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离婚律师在律师职责的范畴内,是可以调取对方出轨证据的。但是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如果您需要离婚律师的帮助,建议选择有经验的专业律师,以提高离婚案件的成功几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