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的水库钓鱼违法吗_在别人承包的水库钓鱼合理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0来源:律总管1080人收看
导读:
我认为水库承包给人,不应该禁止别人钓鱼,钓鱼是一种运动,可以陶冶情操,释放压力,静化灵魂,可以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当然钓承包者投放的经济型鱼类,比方鲢鱼、草鱼、鳊鱼等也不对。因为别人毕尽靠养殖吃饭。但有的承包户勾结社会上的混混!黑恶势力,对钓鱼人大打出手,抢人杆子及渔具,玩狠赌凶,不讲讲道理,这绝对是不合法的,为法律所不允许的。

 

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水库和河道都是可以进行垂钓的,但如果该区域被合法承包给他人用作渔业养殖,那承包户所养殖的鱼种就属于私人财产,他人不得侵害。

一般而言,水库和河道都是可以进行垂钓的,但是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同时,如果该区域被合法承包给他人用作渔业养殖,那承包户所养殖的鱼种就属于私人财产,他人不得侵害。针对这个说法,记者翻阅我国《渔业法》,也找到了相应叙述:第三十八条指出,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指出,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认为水库承包给人,不应该禁止别人钓鱼,钓鱼是一种运动,可以陶冶情操,释放压力,静化灵魂,可以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当然钓承包者投放的经济型鱼类,比方鲢鱼、草鱼、鳊鱼等也不对。因为别人毕尽靠养殖吃饭。但有的承包户勾结社会上的混混!黑恶势力,对钓鱼人大打出手,抢人杆子及渔具,玩狠赌凶,不讲讲道理,这绝对是不合法的,为法律所不允许的。

水资源是公共可分享,但水中鱼属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水库一般都是国有的,只要有水库管理处这用的机关存在水库是没法承包给个人的,他们所说的承包就是管理处领导拿到别人的好处了,私下里的口头承诺,一般都是黑社会承包,钓鱼人不交钱就会挨打,现在的水库差不多都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挖的,水库管理局无权把水库承包给个人,钓鱼人遇到这种事就是不能交钱,别怕把事情搞大,搞大了以后就好钓鱼了。

水库私人承包以后,禁止钩鱼应该是合法的。在承包期间承包者负有各种责任和安全责任。私人承包者已支付承包款,在承包期间他只有使用权和经营权。例如你向别人租一套房子,能让别人进去睡觉吗?同样道理承包者有权禁止别人在水库钩鱼,除非你买下一天钩鱼时间段,(价钱由承包者定)。你付款买钩鱼快乐!

现在钓鱼资源是越来越少了,水库,池塘有人承包,河流被污染,不得以很多人选择了钓黑坑,花点钱钓个安心。

水库是生活在丘陵和山区钓鱼人经常作钓的地方,一般都有人承包,当然也就不会让人垂钓。

先不谈这件事情违不违法,也不好界定,既然有人承包养了鱼,人家投了钱,当然有权管理。

要不然今天这个去钓几条,明天那个去钓几十斤,那还谈什么经济效益。就算去钓,最好还是跟承包者说一声,或者达成协议,付些费用比较好。

水库一般都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多是5、60年代所建,由于在我国水库的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和收益权是可以分离的,因此,许多水库以国有或集体的名义承包出去,承包人具有水库的管理权,经营权,收益权。但不包括水库的所有权,更不可能有水库的处置权。

由于土地下放政策日久,这个“集体所有制"的涵义在年轻一代中概念较为模糊,更多表现为不理解。多会认为水库是祖辈自带干粮一锄头一锄头挖出来的,一背兜一背兜填出来的,甚至有的人为此献出了生命,自己也打小就长期在水库钓鱼,从来没人过问。一些数十年未干过的水库,里面鱼类丰富,且个体较大,是休闲垂钓的好场所。

但自被承包后,村民不见有任何收益,但却连鱼也不能钓了,水也不能随意放来渗田了,须经过允许才行。且承包人虽多数养殖鲢鳙鱼,但多连水库中的原塘鱼也同时下网捕捞,且不会准钓鱼,因此全国承包水库者和水库周边村民常常关系紧张,甚至发生不少打架斗殴事件。

有的水库承包人相对要开明点,准许钓鱼,但不准钓他养的鱼种。

因此出现了两种情况,一是承包人强势,绝不允许钓鱼,连原塘鱼也不行,外边请人管束甚至殴打在水库的钓鱼人。二是村民强势,强行钓取库鱼尤其是其中养殖的鱼。承包人不干涉钓鱼,钓鱼人也不钓取承包人养殖鱼的理想状况极少有。

关于合不合法,其中牵涉到承包合同,个中缘由一言难尽,钓鱼爱好者去钓之前最好先问个清楚,了解明白,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见若多钓友对最后一段存疑,忍不住再来补充几句。

承包人和甲方签订承包合同的时候,有的合同会写明原塘鱼如何处置,准不准许当地村民钓鱼,如准,有些什么要求等等条款,有的承包合同就没写有这些条款。但是不论写与没写,钓鱼人都是不知道的。这个不能去猜,所以要先打听清楚。

就笔者水库钓鱼所见过的情况,遇见过好几种。有的水库直接不准钓,承包人只准他亲戚朋友钓,可能钓友会见别人钓能行,我钓就不行的情况。有的水库准许钓鲫鱼,不准钓其它鱼。有的水库准钓鱼,不谁钓承包人养殖的鱼。有的水库准钓,一天收费三十,五十,一百,承包人养的鱼有的要求要放回有的不要求放回。有的水库无人承包,但当地人要收垃圾卫生费。有的水库吃饭得在他那儿吃才行,不在他那儿吃在其他人家吃就不准钓。

所以说一言难尽,您还遇见过什么情况的?

水库承包给私人后不准钓鱼合法嘛?其实这个也是没法说的。离我们这里三里地有一个小水库,每到夏天就去游泳,今年也去了,只是因为春天放水一个月,水库的水少了很多,加上今年雨水也不是很多所以现在即使这时候也不见水库涨水呢,

我说说关于私人承包水库不让钓鱼的问题。好像是前十几年吧,这个小水库就被临近村庄的一个人承包了,而且之后马上就宣布不准钓鱼,不准洗澡,不准电鱼等等,总之就是什么都不准就跟他家的东西一样。其实这样的话附近村庄的人都很有意见,有的人还跟承包人打过架。从那以后,这个承包人晚上还用火枪不时的放几抢,也有吓人的意思,就是这么嚣张,但是虽然说是小水库但面积也有一千亩地呢所以一个人根本看不过来,晚上有人用炸药炸鱼,弄得这个人也是心里疲惫不堪,终于有一年我忘了是哪一年了,这人因为来着四轮拖拉机撞到墙上了被撞死了,这下人们又可以钓鱼了,天天都有而且晚上还有,真是热闹了。

这个我们外人也不知道承包人与水库方签订合同时怎么规定的,所以我们不知道不让钓鱼是否合法。这就是从前人们常说的暗箱操作吧?希望以后我们国家在这个方面以及类似的集体或单位承包给私人的事情公开了内容和告知相关百姓才对。以上仅个人观点欢迎交流有交流必回复谢谢

水库私人承包以后,禁止钓鱼是合法的。

别人承包后,要投资租赁水面、放养鱼苗和管理,有人去钓鱼实际是明偷暗抢,侵犯养殖户的利益,养殖户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

不要小瞧钓鱼这件事,我的一位朋友深受其害。朋友租赁了两千亩湖面,这座湖处于两个城市之间,湖岸线比较长,虽然打出了“禁止钓鱼”的牌子,并且有专人巡逻,但是钓鱼的人仍然不少,有的人赶都赶不走。去年有一天,我沿着湖岸线暗访,竟然看到有两百多人在此钓鱼。

朋友告诉我,同样的放养量,同样的放养措施,产量却逐年下降,2018年比上年减少百分之三十,去年又比2018年减少百分之二十。一个好端端的养殖场,差点被钓鱼者“钓”垮了。

养殖户应该理直气壮维护自己的权益,加强巡逻,敢于与不法行为较量,遇到不听劝告者立即报警,决不能心慈手软。

保护投资者权益,应该是公检法司的责任,应该主动作为,对侵犯投资的权益之行为要严惩不贷。

这个我觉得应该分为两种情况:水库的使用性质如果是饮用水库,那么就不适应投饵养殖原则上就不存在承包出去。如果是灌溉性质,是可以适当投饵养殖的,大前提是不能污染环境,但是如果遇干旱天气,承包方是必须无条件开闸放水的。至于你们说的钓鱼一说,既然他有合法合同,说明他肯定有上交费用,你们的利润可以和发包方商量,你们强行钓鱼是不对的,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举个例子,别人承包集体土地种的菜,能不能免费摘?

一定会有人说可以摘啊,因为土地是国家的不允许承包,摘菜是一种运动,享受摘菜的过程,又不是为了菜...

没错,在所有关于水库钓鱼的问题中,你都能看到类似的歪理。这里我把钓鱼换成摘菜,方便大家理解,看清楚这些伪钓鱼人的嘴脸。

这里不去研究水库能不能承包的问题,因为这不是重点,相信任何一个有认知能力的人都能理解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区别。 头条上也有很多法律方面的自媒体可以来解读这个问题。

对于合理合法的承包者而言,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经营水产养殖,却要跟这些钓鱼人周璇。让钓吧? 收入减少不说,要是有钓鱼的落水淹死了,还得赔偿一大笔,不让钓吧?各种偷偷摸摸,甚至还有人扬言怎么用农药让老板学会做人。

伪钓鱼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钓鱼是一项运动,言下之意钓鱼是一项高雅的运动,因此在哪里钓都理直气壮。 于是乎禁渔禁钓期间仍然有人在自然水域钓鱼,别人承包用于养殖的水库仍然有人偷偷摸摸钓鱼。

没错,钓鱼是运动,一项消遣的运动,打球也是运动,打麻将也是运动,你们觉得哪个更高雅?不想去争论,但至少我知道一个道理,别人养殖的鱼属于个人财产,未经允许去钓不是钓鱼,而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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