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_分居两年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0372人收看
导读:
“夫妻分居满两年”确实属于可以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但是法院是否“必然”会判决离婚不能确定,因为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会出现很多不确定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都可能影响判决结果。

【法律规定】

在司法实践当中,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为了避免夫妻冲动离婚,一般情况第一次起诉都不会判决离婚,除非在审理过程中能够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

但是需要注意两点:一、因感情不和;二、连续分居满两年。如果夫妻开始是由于工作原因分居,之后造成感情出现问题是不符合这一情形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注意事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并不是自动离婚的法定情形,需要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或起诉离婚后,男女双方才能解除夫妻关系。

如果女人结婚后因为娘家需要用钱,比如她的妈妈生病还有她弟弟全家没有上班还帮忙还每个月贷款很多原因用了钱,几年后因为感情不合,吵架就分开几年没有联系,女方不谈离也不过更不还钱请问各位懂法的朋友有什么办法!

分居满两年算不算自动离婚?应该说分居满两年不算自动离婚,但是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又分居满一年的,一定可以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在这里要注意两个法律要点:

一是时间上要求满两年,在外独自居住的租房协议或者独立居住的小区物业的证明或者亲属邻居的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明分居以及分居时间的证据;

二是分居的原因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有些因为工作、留学、照顾父母等特殊原因导致夫妻双方两地分居的,一般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

每天睡在一张床上,想离婚,谁也拦不住;天涯相隔,彼此思念,不要说两年,二十年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的,离婚与否,不是法院判的,是你俩判的,婚姻是自己的不是法院的

答:只有想要离婚的一方充分举证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且分居已经连续满两年,才能达到法定的判决离婚的条件。判定离婚的关键要素是法官确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上述问答中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只是作为法官判断的参考,并非其充要条件,分居满两年若双方系因工作、生活等非感情因素被迫分居或者双方处于时而分居时而同居状态,则难以因此确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也就无法判定离婚。

这个说法是对婚姻法的误读。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也就是说,准予离婚的充分条件,不仅是分居两年,而且分居理由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不是工作原因、双方生活习惯等理由。

因此,仅有分居事实、分居时间满两年这两点,是不足以成为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的。

其次,以司法实践来看,在上述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准予的最根本考量在于“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符合,则会判决离婚。

再次,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增设了准予离婚的情形,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除原有的“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外,存在分居情形时准予离婚的新规定。

【每日讲法观点】近年来,离婚率一直在上升,很多夫妻感情淡了,就分开各过各的,法律也规定了,因感情不和的夫妻分居满两年以上,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没有什么判决结果是能够必然实现的,还需要列举相关证据,证明是否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是否是连续两年?这些问题都需要完全解决,才能获得判决离婚的结果。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和

也就是说,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主观上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愿意共同居住,而不是工作、学习、就业等客观上原因导致夫妻分隔两地,法院不会支持这样的离婚诉求。

分居必须是分开居住,而不是分床居住

有些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多年不在一个房间居住,但只是住在同一个屋子的另一个房间,是不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的条件的,不会判决离婚。

分居必须是连续两年,不得中断计算

分居是时间,应当从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天同居的第二天开始起算,到向法院起诉为止,满两年时间,不得中断,如果夫妻在两年期间,短暂和好,又同居了一段时间,是需要重新计算的。

证据的收集

以上事实,都需要相应的证据佐证,但是对于原告来说,有时候取证会有困难,下面提供几种常见的证据来源:

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和居住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缴纳水电费的相关单据;

亲戚、朋友的证人证言;

微信、QQ等聊天记录。

当然,如果原告提出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事实,被告也承认了,基本上问题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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