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不垫付医药费起诉_车撞人了要自己垫付吗

导读:
首先,交通事故都是过失造成的
交通事故都属于“不小心撞到人”过失“事件”,如果是故意撞人、撞坏物品,视伤情、财物损失的数额等情况,那就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或犯罪。但是,交通事故也有可能构成犯罪,比如交通肇事罪,但仍属于过失犯罪。
其次,没有强制性规范要求交通事故驾驶人垫付医药费
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可协商和解,也可在双方的同意下由交警现场调解。一般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的责任不可能立即区分,被撞的人也可能是全责,如果伤者是全责就要自行承担全部的损失费用。所以不好规定一律由驾驶人垫付医疗费。一般都是由伤者先自己承担医疗费,待责任分清后统一调解。
第三,个人认为驾驶人还是应该主动垫付医药费
理由一:如果构成交通犯罪,主动送医院并垫付医药费会成为从轻处罚的法定理由。
理由二:交通事故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情况下驾驶人就是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无过错责任,另外有的人买的车险没有“不计免赔”的项目,事故产生的损失自己总是要承担一定的比例。
理由三:交通事故都可以调解、和解,就是交通肇事撞死人了,有的也是可以和解的,主动垫付医药费,有利于赢得受害人的理解,从而为友好调解打下基础。
理由四:就算对方全责,也不意味着一分钱不能垫付,必定事故与你有关,抢救伤员比报警还重要。一般情况下事故发生后,对方的家属都不会及时到达现场,伤者有时身无分文;就是伤员身上有钱,如果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别人也不应该擅自动用。不说人道主义的大道理,就是出于基本的人情事故,也应当尽力垫付。起码待交警介入或家属到达医院。
三点建议:
一、及时报警,尽量不要自行和解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不认可私自和解支出的赔付金。及时报警,多了警方这一权威证人,通过交警调解达成的协议并兑现后,双方没有新的证据有反悔的交警也不再受理,直接通过诉讼处理。交警的调解与人民法院的调解与判决,保险公司一般都认可。另外,报警后你也尽了力,可以停止垫付,没有人会责怪你。非要垫付,交警对于应该垫付多少钱也会有个提醒。不少地方有交通事故伤害者救治的绿色通道,报警后交警会解决好后续治疗的费用问题。还可以避免一些“小伤大治”、“大伤不治”及“彼伤此治”的现象。
在一些边远地区无法报警的,要留有现场照片和见证人个人信息,调解时最好书面进行。
二、对事故责任要合理预判,把握垫付的度
对自己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对伤者的全部损失要心中有数,最好不要超出可能赔偿的范围,避免以后麻烦。
三、保存垫付证据,防止产生矛盾
直接垫付给医院的票据最好自己保存,垫付现金给伤者或其家属的,要让对方写个借条或收条,载明用于治伤,防止被对方误以为或曲解为是“无偿”救助、资助。需要说明的是,有的驾驶人撞伤人后,会主动购买营养品或果品看望伤者,这也是应该提倡的,必定人是你撞伤的,有利于后期调解,但是这些支出只能自己承担。
申明:对交通法规虽然关注,但是没有从事过专职交警工作,如有错误请及时指出便于更正或删除,以免误导网友。
出现了交通事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开车的人必须要垫付医药费,垫付是人情,不垫付是本分,个人建议不要轻易垫付医疗费,这样会造成后期交通事故调解上的被动,如果是你垫付了对方不来结案你是拿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的,所以不要轻易垫付,这是用金钱换来的经验。
这个问题是基于司机购买了商业险,或者直接说购买了全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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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子买的第三者100万+不计免赔。如果是我发生交通伤人事故,无论责任如何划分,我是坚决不会垫付,原因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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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法律上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规定,更不要说伤者当场送医时,交警一般不会当场出责任认定书,也就无法当时确定责任范围。因为刚送医确定不了伤者医药费、赔偿金额,谁垫付全凭自愿。我选择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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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我不会毒驾酒驾等导致保险不理赔的情况发生。我买保险不仅是预防万一,也是图发生事故后省事、省心、省时;要不我买一个交强险就好,还买全险不计免赔干嘛?我用实实在在的钱买的服务,为什么不用?你有什么事情,请找我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做法你不满意,你大可以法院起诉,我相信保险公司有专业的律师团队陪你。如果超过100万额度,保险公司开始什么时候赔,我就什么时候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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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交通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也就是说,如果需要垫付,可以让交警通知保险公司来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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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点:提前垫付的钱,保险公司可能不认可,或者只认可部分。或者直接被伤者家属坑去,怎么坑?最简单的,相关材料不给你,你是无法找保险公司报账,也就是说这笔钱,是伤者方除了保险公司赔付外,多弄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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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点:现在人心不古,人善被人欺,一不小心就赖上你了!你永远不知道,不要脸的人是多么强大。你垫付,交警和伤者方会认为你好说话。我们县城有两个案例,案例一:小学女教师开车撞到人了,不看望、不垫付,当时本地论坛很多人指着女教师。女教师只回了一句,有事找我保险公司!最后由保险公司赔偿后,伤者出院不满足还到学校闹,女教师压根不理,你有事找我保险公司。伤者也知道找对方要不到钱就不了了之。案例二:司机好像是公务员,好像还无责,但是交警为了照顾伤者方情绪,商量走他的保险。最后问题来了,伤者医药费保险公司赔付了,垫付的钱被贪了,伤者出院后,不仅去他家门口闹,也去他单位闹,只咬住一句话:不是你的错,你为什么垫付?不是你的错,为什么你的保险公司赔。司机也怕影响,第一次、第二次……其实伤者压根就没多严重,轻到当场可以出院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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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点:我怕被伤者家属打。因为责任认定没有出来,而且伤者是家属亲人,在他心里就认定是你撞的人,而不是因为伤者味道法规引起的。所以,打了也白打。
开车不小心撞到人送医院后,千万不要盲目垫付医药费。虽然听起来有些不人道,但这毕竟是法制社会,我们一定要理性处理。撞到人后,应视伤情决定是否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医。如果伤势较重,那么,应该立即设法送医,毕竟人命大于天;若伤势相对较轻,应等待交警勘察过现场后再将伤者送医。报警的同时别忘了,应立即联系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管是哪种情况,处理过程中,除了积极配合交警了解事情经过,不要乱说话,尽量避免与伤者方有不必要的接触,更不要垫付一分钱。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交警自会有甄别。你的投保公司自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伤者进行相应的赔付,进行妥善处理。如果一时冲动,自行垫付医药费,很有可能为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切记!切记!
开车撞人了,要不要垫付医药费呢?有的人觉得应该出一部分,有的说绝对不能垫付。我认为不管是为自己还是为伤者最好垫付医药费。
开车撞了人,积极救治伤者是肇事者不可推卸的责任。既然事故已经发生,只能尽最大努力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必要的情况下垫付医药费即能让伤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治疗,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肇事司机的责任,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有人担心垫付的医药费要不回来,我觉得就是个笑话。撞人了拿点医药费还想要回来,你脑子没毛病吧?可以说只要撞了人,多少都是要赔偿的,而你垫付的那点医药费根本就不够赔偿伤者的损失。你怎么还有要回来的想法呢?好像受伤的是你似的。
既然撞了人,不管责任大小都应该尽力救治伤者。纠结于医药费实在不是一个有良心的人该干的事。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被撞的人,你还会认为不该垫付医药费吗?
第一,别动车,熄火!下车,拍照,看伤员情况,拨打110、120和你保险公司电话。
第二,如果你认为到场民警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不签字。但你要把车存到交警指定停车场。
第三,你无需垫付任何医药费!只需要把车放在停车场留下联系电话给交交警回家。
第四,等对方看完病交警会告诉你,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你根据对方病情去交警队缴纳一定比例存折当保证金!这个存单必须是你的名字。然后取车!交警会问你要不要接受调解!你可以不接受!取车走人。
第四,告知你的保险公司对方要起诉你。坐等开庭审判。输了,保险公司赔付(在你的三者险保额范围内)出了部分你要拿出。
这是真实碰瓷的!但真的是出了意外事故,本着以人为本,先保证没有生命安全,再商议后事……敲竹杠行为参考上述!非敲竹杠,适当给予补偿解决。
我认为开车撞到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应该垫付医药费。
1、你撞了人,事故责任肯定在于你,受伤的一方也肯定会要求你垫付医药费的,不然的话,往往会一直找你闹腾。垫付了,可以少些争吵。
2、垫付医药费的时候,相关的缴费发票或收据等一定要保管好,以后报保险的时候需要。
3、我认为,出了事故,一定不能私了,私了以后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隐患。如果,对方反悔的话,就不好处理了。所以,该报警就报警,让警方认定责任,该多少就赔多少。警方认定了,一次性就可以处理好,避免后续的麻烦。
开车把人撞伤了,该不该垫付医药费,不垫付。
这是我个人的答案,这样说显得很无情,站在很多圣母的角度上来看,很没人情味,但是我要说一下个人的经历,家属开车转弯时,一台电瓶车没刹住撞上了,车倒人轻伤,协商无果报警,交警来了定责,责任很明确,让行不到位我方全责,没有任何异议,错了就是错了,然后下一步,对方要求去医院检查,这时候保险公司也来了,理赔员说让我家属先垫付1000块钱,等对方查完拿着医院证明找保险公司报销。
结果,对方到了医院就做了一个皮外擦伤的消毒处理,所有治疗下来连200元都不到,给我们诊断证明,剩下的钱坚决不退,各种理由,不是钱不钱的事了,开始耍各种横,不谈任何道理,而保险公司只给报治疗的费用,对方也没有住院证明,也没有所谓的误工费证明等,无法走索赔。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有朋友撞车对方住院,需要小手术,按理说这个确实该垫付,一次性先垫付了2万多,好像医院治疗期间花了1万多,最后到出院也是不退还,虽然最后保险公司出面又要了回来,但是过程很麻烦,搭上了时间和精力。
没经历过的最好别乱评论,谁也不想出现这种事情,但是还是要看实际情况,真是你的责任,对方等着救命,你有条件垫付也可以,毕竟人命第一;如果对方上来蛮不讲理,各种大开口,那么对不起,我有保险,你有什么事去找我的保险公司,或者你去事故科找警察,别和我耍。
从法律上讲不需要,但出于人道考虑,还是尽量先垫付,不过这要看什么情况。
如果伤势较轻,只是擦伤,不影响行动,没有大碍,那就私下解决就可以。
假如伤势较重,那么就应该拨打医疗急救、交警,以及保险公司了,这期间不要按自己的意图做事,一切等待医生、警察、保险来到以后,根据他们的意见处理。
牢记一点,出事后千万不能离开现场,否则后果就很严重了,甚至可能全责或按逃逸处理。
可以找保险公司协商,或者让对方直接去起诉,垫付还是算了
不垫付,不道歉,不探望,不私了,没错
我的意见是先不要垫付,等交警和120到场再说,看看交警怎么解决
如果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中撞到了行人,应立即停车并下车查看被撞行人的具体受伤情况及有无生命危险,如果只是轻伤没有大碍可以将被撞行人送到附近医院先为其做伤口包扎处理也可以请医生为他做一次全身透视检查,看被撞部位和跌倒时有没有造成身体内伤。并要求医院开给具体的检查证明,并付清所需的包扎检查费用,以免以后再出现其他的麻烦。
如果下车后发现被撞人受伤严重有手脚断裂或有伤口正在流血的情况,此时不能拖拉移动其身体应用纱布、绷带等将流血部位的上端处扎紧以减缓血液的流速。并拿出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位置情况请求协助并安排120救护土前来进行救助,如果被撞人出现生命垂危迹象,交警与救护车及人员又不能及时赶来时可请求路边行人帮助,就近找此木棍、木板用纱布和绷带将手脚断裂处两端捆绑固定,以免因移动伤者时对受伤部位再造成二次伤害。移动伤者前先用手机拍照当时现场状况,再用石灰粉笔等按被撞人当时身体部位的倒向顺序划好标线,四周用树枝等围护好以便交警赶来后查看现场取证。
在路人的邦助下先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做紧急救治处理,在救治过程中可以通知其家属来完成住院交费与对伤者的护理工作,如果驾驶人有一定经济条件,在交警对事故还没有作出判定双方过错多少的情况下,驾驶人也可以为伤者预交部分住院费用,待交警部门对双方事故做出责任化分认定后,先预交的钱在驾驶人所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总金额内来进行多退少补的计算在内的处理办法,也可以不预交住院待事故责任化分认出来后一次性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