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不认罪证据不足能判吗_嫌疑人不认罪法院怎么判

导读:
如果犯罪嫌疑人什么也不招,也没有充足证据会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拒绝供述犯罪事实,也没有充足的证据,说明这个案件证据不充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为一旦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这种情况显然达不到采取强制措施的要求,所以在侦查环节不会将嫌疑对象立为犯罪嫌疑人。
如果不幸被公安机关列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或者监事居住,并在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那么检察院在审查以后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不到充分的证据,检察院应当做存疑不起诉处理。
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重,应当逮捕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会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如果检察院仍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将案件起诉至法院,经开庭审理,法院如果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如果一审法院仍然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构成犯罪证据,足以认定犯罪事实,判决送达被告人之后,被告人认为判决错误的可以上诉。
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法院的判决正确,应当维持原判,如果认为判决错误,可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送达后立即生效。
一个刑事案件如果真的像你所说,那么这个案件基本上到不了法院。
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什么都不招,也没有证据,公安有可能提起批准逮捕都办不了。
刑事案件,首先是由公安机关启动的。对于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一般都会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同时公安机关在24小时内还要通知家属。拘留后,公安机关经过审讯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
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的条件需要满足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什么也不招,也没有充足证据,显然根据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都有可能办不了。
第二,即便是案件进入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也有可能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这个案件犯罪嫌疑人什么都没有招,且也没有充足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会将材料退回公安机关,通知其补充侦查,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退回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达到两次后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就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了。
如果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后,公安机关侦查后将起诉意见书及材料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就要核实证据。因此,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会不起诉处理。
如果犯罪嫌疑人什么也不招,也没有充足证据会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也没有充足证据,从理论上来说,案件存在这样的情况,不应该进入到审判环节。但实践中,办案能力水平,个人认识不同,也存在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刑事诉讼各个环节。
在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也没有充足证据,公安机关不会将案件检察院,而是继续侦查,查找有没有其他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解除对该嫌疑对象,另行侦查。
这样的件如果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仍然无法找到证据, 会做出存疑不起诉处理。
那么如果检察院并未作出不起诉处理,而是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件证据不足,会有以下处理结果:
第一,法院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和检察院沟通之后,并要求检察院补充相关证据,如果无法补充到位,检察院也不愿意撤诉,法院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第二,法院认为案件证据不充分,和检察院沟通之后,检察院主动提出撤回起诉,撤回起诉之后,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
第三,法院认为证据充分,或者法院和检察院沟通之后,接受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决被告人有罪,被告人上诉,上级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发回重审,实践中大部分情况下会先发回重审。
我以为犯罪嫌疑人“零口供”,也没有充足证据证实其犯罪,适应“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
如果犯罪嫌疑人“零口供”,但亦有足够且充分的证据证实其构成犯罪!那么,肯定判定其犯罪成立!而后定罪量刑!我们本地曾有一个“零口供”而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例。
假如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供述,但其余证据不能足以“锁定”其犯罪!庭审时犯罪嫌疑人“翻供”!甚至扬言在公安或检察院受到“逼供”!查明确有“逼供”的情形!法院亦要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
现实中“零口供”断案的案件有很多,表现在嫌疑人什么也不配合、任何文书都不签字按手印,反正就是爱咋咋地,但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便“零口供”,法院也是会判的,而且因为“认罪态度差”,而加重刑罚。
但如果嫌疑人就是什么都不配合,而且证据确实不充分,这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1,如果嫌疑人事先已经被“逮捕”,以检察院和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定“无罪”的手段来说,如果证据虽然不充分,但大致没问题,基本上都会一审先判了再说。
如果嫌疑人认服,那就板上钉钉了,如果不服,把锅甩到上级法院,反正已经羁押这么久了,有责任也不差这么点了。
2,如果嫌疑人事先被“取保候审”。
即便能被取保候审,那就说明即便有罪罪也不是很大,如果证据不足,一般常规的做法就是把“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拖完。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1年,1年后公安机关会通知当事人过去签《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不予起诉或者定无罪。
3,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这个虽然是法律硬性规定,但由于司法体制还并不健全,所以现实中实行的并不严格。这个只能看运气了,但受一点罪是少不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