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三看守所拘留所_监狱条件好还是看守所
导读:
按照轻重来给你划分一下:
程度最轻:拘留所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一般违法情节的人,会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拘留的地方就是在拘留所,时间从1天到15天不等,最多在合并处罚的情况下不超过20天。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与秩序的第三人,法院可以予以司法拘留,拘留的场所也是在拘留所。
程度第二:看守所
对于违反《刑法》的犯罪嫌疑人,首先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这个刑事拘留的场所在看守所,要注意不是拘留所。
其次,在掌握了确凿证据后,会由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依旧会在看守所。
再然后,直到检察机关向法院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此时就要看犯罪嫌疑人是否
如果不上诉,待过了上诉期限后视为认可判决,此时就会从看守所转移,如果上诉,那么还会接着待在看守所。
如果上诉了,在上诉过程中会分为不开庭审理(提审)与开庭审理两种。一般情况下案情较为清晰,为了节约司法资源都会由法院工作人员前往看守所进行提审。提审了解完相应事实后,再回法院进行审理;如果事实较为复杂,会选择开庭审理,到开庭之日会将犯罪嫌疑人提到法院进行审理,然后再押回看守所。最后做出相应判决。
最重程度:监狱
监狱里关押的都是被法院做出了有罪判决的犯罪分子。其刑期从6个月到无期徒刑不等。也只有当罪犯被做出了有罪判决后,我们才能将其称之为犯罪分子,否则均只能称呼其为犯罪嫌疑人,这也是为了保障“罪刑法定”的原则。
按照违法行为的轻重缓急排序,这三者的顺序应该是:拘留所、看守所最后才是监狱。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三个强制性场所,任何一个都让你终生难忘,尤其是执行刑罚的监狱。那么,这三个强制性执行机构,到底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里面羁押的又都是哪一类人员呢?今天栋哥就带大家解析一下:拘留所、看守所和监狱。权当义务的给大家普了一次法,不客气!
违反行政法规的都送到拘留所,包括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范畴的行为
一般来讲,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行为人,都会被公安机关进行强制“拘留”,类似的行政拘留会被统一送往拘留所羁押,与后两种不同的是,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特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利,无需经过检查机关和法院批准。一般行政拘留的期限多在7天、10天及15天,像大街上喝多了闹事儿的、扰乱了社会秩序、妨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一般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只是一种行政类的强制措施,一般不会记入公民档案和记录。
如果被送进看守所说明你事儿大了,多半会被刑事拘留同时面对起诉和判决
与拘留所相同的是,看守所也是隶属于当地公安机关(监管处),一般由武警负责外围警戒安全,公安干警负责内部管理和教育。进入看守所的人一般都是涉嫌触犯了《刑法》,也就是被处以刑事拘留。看守所中羁押的人员一般被称为“在押人员”,他们的羁押都是在等待办案单位侦办案件、检察机关复审起诉以及法院最终审判。所以,一旦在第37天检察院对你批准逮捕了,那说明你的事儿大了。安心的在看守所呆着吧,该你的迟早会来。另外,有些省市将看守所和拘留所设在一个大院中,便于管理节省行政资源和成本。
监狱是违法犯罪者的终点,只有认罪伏法安心改造,争取减刑早日新生
到这一步,监狱和公安机关已经没什么关系了。作为一种国家强制性刑罚执行机关,监狱属于本省双管单位,即: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两重管理。送到监狱的人现在被称为“服刑人员”(以前叫犯人),基本上是法院判决完并不在上诉的人。形象的说这里是违法犯罪人员的“终点站”,无论所犯何罪,不管刑期几何,最终都将在这里进行改造,最终获得新生重返社会,相信我,监狱不是一般人都去的地儿。所以,是龙你盘着是虎你卧着,做人做事低调一些,最主要的是要遵纪守法,不可冲动!
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的区别是什么?
1、从职能上,拘留所收押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例如赌博、嫖娼,违反公共秩序等等。一般来讲,拘留所拘留的人员时间都比较短,多数也就是15天以下。
看守所,一般收押未判决的刑事犯罪人员,以及虽然判决但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已决犯。这里面的羁押人员,羁押时间短的几天,长的可能几年。
监狱,一般收押已经判决生效的,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刑事犯罪人员。监狱关押时间,最短的三个月,最长的没有期限,例如一些无期徒刑和个别终身监禁的服刑人员。
2、从隶属关系上,看守所、拘留所隶属于当地公安机关管理,监狱隶属于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管理,秦城监狱和燕城监狱分别隶属于司法部和公安部管理。
看守所关押的是还没有法律定性的犯罪嫌疑人。还要经过办案单位搜集证据,预审复审,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所长复核才能提交检查院批准逮捕。
拘留所是关押行政违法,一般十五天以下的违法人员的场所。
监狱是已经过法院判决的刑事犯罪人员进行劳动改造,服刑的改造场所。
我来从以下几个通俗易懂的方面来回答!
第一个区别,关押时间长短。
拘留所拘留时间最短两天,最长十五天,合并执行最长二十天。
看守所拘留时间最短一天,有可能次日就取保候审。最长的莫过于死刑犯执行,大概最长三五年时间都有可能。通常案件情况下一年半左右。
监狱关押时间,最短三个月,三个月以下在看守所服刑最长死缓。算上减刑等大概要二十七年左右。
第二个区别。被关押的舒适程度。
拘留所应该是最舒适的,时间短,管理较另外二者来说比较宽松。每周可以探监。
看守所相比较监狱也算舒服,但是比拘留所管理严格。看守所目前已经取消了劳动。但是一日生活制度比较严格。到什么点就要干什么事。
监狱管理严格,有劳动改造项目。每天劳动时间固定。舒适度最差。繁重劳动加严格管理。但是一天劳动下来感觉时间过得比较快。
第三个区别,心理压力大小。
拘留所时间短,管理比较宽松。有明确短期就回家的结果。基本无太大心理压力。安心熬完时间就回家。
看守所心里压力最大。因为此时此刻犯罪行为结果未知。对于案件处理结果比较担忧,对后期去监狱服刑情况也要考虑。心理压力最大。
教育心理压力居中。此时已经拿到具体判决结果。只需要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早日回家即可。按时完成劳动生产,遵守好管理规定。就有机会减刑。早日回家。
第四个区别,开支费用多少不等。
拘留所开支最少。因为时间最短。基本无大的开支就回家了。
看守所待一年半左右时间最多可以花一万元左右。因为最多每月购买物品的金额没人不能超过六百元。有明确规定。可以购买小食品,必需日用品等。
监狱花费最大。因为监狱时间最久。最基本的开支差别不大但是时间久了开支必然就大了。三个场所都是吃住免费。
第五个区别,拘留所看守所由公安机关管理。工作人员都是人民警察。监狱由司法部门管理。工作人员属于司法警察。都是公务员。
以上大概就是三个单位的大概区别。详细的规定。具体的定义各位大佬已经介绍的非常详细了。我也就不再班门弄斧了。我这篇文章就是让大家通俗易懂的区别开三个单位。
一般监狱关押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拘留所、看守所属公安机关,一般羁押时间较短,条件可能会差一些。监狱关押的都属于犯罪分子,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的,属于改造机关,属于司法机关。
1.拘留所: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的地方,一般十五天,到二十天。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2.看守所:是拘押依法逮捕的人,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工作顺利进行。
3.监狱: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无期徒刑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