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能分娘家的财产吗_娘家拆房户主有什么权利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1来源:律总管326人收看
导读:
老人在去世前对其所有的财产未明示也就是说没有遗嘱,则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及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规定,则老人的遗产由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

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在法律上对于老人而言其权利与义务都是相同的。

一,赡养老人是子女都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因性别有所区别;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赡养老人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因性别有任何区别。

二、获得老人的财产或者遗产,取决于老人的意愿;

老人的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其所有权均归老人所有。老人有权去处置,也有权利决定该财产是给儿子还是女儿。这个完全取决于老人的意愿。

但是老人在去世前对其所有的财产未明示也就是说没有遗嘱,则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及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规定,则老人的遗产由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

赡养义务和继承权与子女是否出嫁没有差别,并且赡养义务与继承权两者间也没有必然关系。

第一,嫁出去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首先,女儿,和儿子一样,都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就是在实施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由所有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儿子和女儿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就是有遗嘱的情况下,女儿的财产继承权可能会剥夺。例如,老人订立遗嘱将财产指定给其他人,那么这种情况下,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

第二,出嫁的女儿对老人是否有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从中可以看出,子女被法律赋予了强制赡养的义务的。这与女儿是否出嫁也没有关系。

第三,继承权与赡养义务的关系

从以上两部分可以看出,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并没有必然联系。并没有大家认知中“没被分遗产的子女就不必赡养父母,分得遗产的子女就必须负责赡养义务。”的观念。

但是我们经常会在网络上听到很多关于“财产给儿子,养老靠女儿“的讨论,也能听到很多人对此存在的不公心理。所以从心理与道德的层面来说,我们也完全不建议老年人这么做。毕竟人都是有“求回报”的心态,一味用道德、法律去抢压某个子女进行无条件付出,必然会招致不满的情绪,最后很有可能导致子女不养的窘境。

所以不妨顺应子女心理,通过“继承财产”从而鼓励子女更好地赡养父母,保证自己的晚年生活。这也与《继承法》所倡导的“孝顺着多分“的精神。通过遗嘱,把更多的财产给到赡养自己的子女,从而感谢他们的辛勤付出。

在农村大部分老人都是把房产过户给儿子了,可是养老依然还是儿子女儿一样轮流养老,有的农村的老人,女儿提出家产儿女都有继承权的时候,这老人她们就不愿意了,所以,做女儿的一点办法都没有,父母到了赡养的时候,女儿都是和儿子一样的来赡养老人,农村这样的情况很普遍,说个不好听的话,这老人们就是拿女儿不当一回事无视一旁,养老有份,继承家产没有份,这就是农村的普遍现象,所以,生在农村的女儿们,遭到这样的委屈不在少数,希望国家出台一个相应合理的法律对女儿的不重视轻视看待的现状加以改正这样不合理的对待女孩子们,这样,老人们对待女孩子不公平好多年了,希望能得到国家法律责任的整改完善对待女孩子的家庭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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