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债务人_法院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1339人收看
导读:
法律不反对债权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向债务人追债,当债权人无法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追回欠款,例如遇到债务人为了躲避债务,跟债权人玩失踪的情况,还是建议债权人通过法律的途径向债务人讨债。

毕竟债权人的个人精力和能利用的资源、信息都是非常有限的。现在是网络时代,法院可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轻轻松松地查询到债务人名下的财产明细,而这是债权人无法做到的。

收集证据、明确债务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或者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为了讨回欠款,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只要债权人在起诉之前能够明确债务人即被告的身份信息,收集到充足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人民法院就会受理该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之前会向债务人送达传票,若债务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

2.若债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席庭审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决书同样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期届满后,视为送达完成。

申请强制执行,将失信债务人纳入黑名单

待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就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名下的存款,扣留、提取债务人的收入,拍卖、变卖债务人的动产和不动产等。

债务人明明具有还款能力,但是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玩失踪,其行为已经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高消费。

综上所述,找不到债务人或债务人失踪,建议债权人先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得到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债权人也可以通过自己的交际圈收集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的线索,协助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另外,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行踪时,可以及时向负责该执行案件的法官报告,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拘留债务人。

【执行律师点评】跑路了?别慌!抓住这几个要点!就算跑路也要乖乖还钱!

欠债之后跑路这件事情确实让人头疼,而且跑路还分等级。欠的少的呢偶尔跑路一下子,让你找不到他。欠得多了一些呢可能会跑去外地,等债主消停了,十年五载之后再回来。如果欠下巨款,那可能就跟乐视的贾跃亭一样,干脆跑到国外去了。

面对债务人跑路这种坑爹的情况,我们其实也有不少办法,主要还是要抓紧下面这些要点:

还没跑路?还不搞个担保人?搞个抵押权?

处理跑路的最好办法,其实还是趁他没跑路的时候搞定他。这个时候他的债务还没到还不起的份上,可能还是有些财产。在这段期间,商量弄个抵押权、弄个保证人,说白了对他也有保障,至少你不用催的那么急。对你也有保障,如果日后债务人成群,你至少有个先来后到的优先权。

当然这个事情搞起来也不容易,需要好好谈判。不过一旦有了抵押权,你就踏踏实实的安心等吧。不管怎么样,当财产变现的时候,你是有权利拿回自己的欠款的。

已经跑路了?还不抓紧时间起诉?

一旦对方跑路,单凭我们自己其实是要不到钱的,因为他已经打定主意不让你找到他。这个时候唯一有效的办法还是抓紧时间,去法院告他!等判决下来之后,你才有强制执行的权利!

下面我们来看下,去法院起诉后,具体有啥区别:

1、可以查房子、冻结账号。

如果打官司,你可以通过法院,把对方的房子给查封住,这个时候对方就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了。现在我们的财产主要还是集中在房产上,一旦房子查封,对方想转移房产都没得转移,最终不得不乖乖就范!同时呢,我们也可以挑一个对方经常在使用的账号进行冻结,这样的话对方用不了自己的银行账号,也是非常头大的。

2、债权由私转公。

一个是自己私下的借条、欠款,一个是法院的判决书,虽然法律关系相同,但是受保护力度可是不同的。要知道,法院的判决书下来后,拒不履行是可以被判刑的!

3、债权从此不再过期。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打官司要注意诉讼时效!也就是出事情以后3年内一定要起诉!3年内一定要起诉!3年内一定要起诉!如果过了3年,那么到最后对方提出来说,你连续那么久都没问我要,我以为你不准备问我要了,所以我就不用还了!这样的理由是可以受到认可的!

所以说,一定要抓紧时间起诉!当然如果觉得打官司麻烦,那就交给律师去搞,自己也省心一些。

强制执行了,还跑路?抓他!

如果到了执行阶段,对方却跑路的话,一般来说是肯定不会去做财产申报的工作的。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可以以对方拒不申报财产为由,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法院作出拘留决定书后,会采取网上布控的形式,寻找对方的行踪。我们的公安干警们一旦发现对方的踪迹,就会出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而后法官就会上门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

当然,我们自己也可以通过蹲点的方式,寻找对方的下落,而且自己蹲点的话可能会有惊喜!

因为搞不好我们就找到了对方的车辆甚至其他财产!

总结:跑路了别慌!有了判决书申请执行!有本事不用身份证!否则早晚抓到你!(当然,如果有抵押权,你跑路我也无所谓!)

债务人下落不明,不要着急也不要慌张,抓住逃债的六个关键要点,很容易收获两大利好消息:

第一,债务人下落不明,审判阶段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你主张利息等各项权益,被告不会提出任何反驳意见!

第二,强制执行过程中,债务人失踪的,法院会公告送达各种文书。通俗讲,债务人收不到文书,也就不知道法院下一步会采取什么措施,逃债也不知道采取什么措施。可以说,债务人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一、被告缺席判决,争取胜诉权益最大化!

债务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会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公告六十天后就视为被告已经知晓相关情况。然后,原告只需要静静等待开庭就好。

即使被告缺席审理,也不耽误判决。但是,千万不要大意。像约定的利息书面证明、约定的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的协议啊,通通转交给法官!只要证据充分,合理的诉求都会受到法官的支持。

千万不要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事情,没有证据的部分就不要提出,否则自己的诉求会被驳回。

二、强制执行过程中,及时申请公安机关布控!

债务人下落不明,那也不用传唤啊、约谈啊那一套啰哩啰嗦的程序了,也不用给被执行人筹款的期限了,因为摆明了不想履行还款义务。

1.申请执行立案的同时,提交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申请书、限制高消费。

2.曝光。法院有依职权曝光、依申请曝光,如果欠款数额较大,则需要申请执行人自己提交申请。因为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而抖音曝光的版面及其他司法资源有限,所以自己要主动申请。

3.申请公安布控。公安布控分为对人的布控、对车辆的布控。公安布控后,当被执行人使用身份证后,当地的派出所就会出警予以控制,因为全国各地的公安都是联网的。

4.申请法院运用搜查措施。俗话说,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找到被执行人的家后,在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的见证下,由执行记录仪全程记录,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家中财产予以搜查。很多情况下,当法院开始搜查后,被执行人的家属会主动履行。搜查的贵重财产会逐一记录到扣押财产清单,然后带回法院,进行下一步处置。

我以为应该是这样讨债!首先当然是你和你的家人或朋友多方打探债务人的下落!假若无果,那就只能诉诸法律!

你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法院立案后,因为债务人“下落不明”,你必须到当地社区和村委会或是派出所,开出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证明!然后,法院将发给债务人的“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下落不明”的证明一并寄给《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报》将法院所寄资料予以刋载,这种形式就是法律上的“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的时间为60天,应诉的时间15天。75天后法院开庭审理!债务人大概率不会到庭。但法院视为已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开庭后,法院将制作《民事判决书》并予以宣判!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仍然必须在《人民法院报》上刋载,“公告送达”给债务人!60天后再加判决书生效期限15天,法院的判决书正式生效!

判决书生效后,即可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此时,债务人所欠债务就成了“永久性”的债务!终生必须偿还!但因为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只能查询债务人银行的存款情况!一般来说,应该不会有结果!然后再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如果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将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到债务人情况有所变化或是“重出江湖”时,执行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总之,找到债务人是关键!债务人是否有执行能力是关键之关键!

债务人玩失踪难道都是为了逃避债务吗?我觉得不尽然。欠债不还是个诚信问题,生命权和生存权却是一个本能问题。当一定要在“生命权、生存权”与“诚信”这两者之间作出选择的话,相信绝大多数人会选择“活着”,这也是一种本能的无奈。从道德体系上来说,“诚信”固然很重要,但也并非一定要用“生命”来维护,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而无法“维护诚信”却有典型的“阶段”性。在某种程度上,诚信就意味着“尊严”,即使是“十恶不赦”之人也并非都是“不顾尊严”之人,何况是在经济社会中所不可避免的“债务诚信”问题。经常听到有人诟病债务人的“玩失踪”,可有人冷静想过他们为什么会出此“下策”吗?不否认有故意躲避债务之人,但也应看到绝大多数都属“无奈之举”。欠债的原因千差万别,但有一点却是共性的,那就是失去了“诚信”。在当今环境下,失了“诚信”意味着什么,大家都很清楚。有人会诟病欠债者连电话都不接,可他接电话有用吗?如果他目前确实还不起了,仅靠接电话就能解决问题了吗?况且你也仅限于给他打电话这么简单吗?不玩失踪就意味着他将“生不如死”,就意味着“生无可恋”。可他在“活着”和“诚信”之间本能的选择了“活着”,那也就不难理解他的行为了,无非就是“苟且式”的活着而已。难道在无奈之时用生命来“换取”诚信就一定值得提倡吗?难道不可以让他们先活着,然后再来还债,再来“赎回”诚信,不可以吗?没有了生存空间,那他们就没有了翻身的机会,也就失去了赎回“尊严”的机会,那样的话,奢谈“诚信”也是空洞和无力的!我们每天都在大谈建立诚信社会,诚信社会到底是个什么概念?难道不加区别的“套用”诚信就是诚信社会了吗?难道仅仅以某阶段还不起“债”就来断定此人无“诚信”就一定科学吗?谁又能保证自己的一生在每件事情上都能维护“诚信”呢?凡事不可矫枉过正,否则就会事与愿违。

首先债务人失踪情况下,相信你是在穷尽了自己的关系寻找无果之下才做出这样的判定,既然如此,笔者建议:

1、先确保该笔债务不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规定,先行起诉。根据最新修改的《民法总则》的规定,现在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三年,所以也就意味着自该笔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后,该笔债权如果一旦再行主张,对方抗辩超过诉讼时效的,那么该笔债务便难以通过公力进行救济。

2、保存好手头所有的债务凭证,以便诉讼过程中能够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债权得到法院的认可,自己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3、待判决生效后,再行申请执行,同时通过法院的查询系统查明债务人名下有无资产进一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确实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法院将债务人纳入失信人名单,据此可以让债务人日常出行受到影响,如果该债务人年纪不大的话,一般情况下,最终都会将该笔债务进行偿还。

有很多债务人为躲避债务而流浪他乡,也就是所谓的下落不明。对于债权人来说,找不到债务人该如果讨债呢?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一、债权人有借据等证明材料

第一条途径比较简单,就是债权人由于借据等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时,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债权人无借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但是在很多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往往没有借据等能够直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此时,可以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但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呢?此时债权人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由此可知,,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不满两年时,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此外,还有一些相关知识,大家应该了解的。《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是关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讨债”的相关法律内容,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持有借据等证明材料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没有证明材料的,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由其代管人在代管财产中支付;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不满两年的,可以通过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希望小编整理的这些内容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建议您在遇到讨债问题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如果您需要任何法律帮助,欢迎使用我们律师365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定将竭诚为你提供法律服务。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日常生活中仍存在“老赖”的情况,在找不到债务人或债务人失踪的情况下,如何进行讨债,小编接下来将大致介绍一下相关途径: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我们假定约定利息为24%以内,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债务,在该限度范围内,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主张自己获取本金利息的权利,需重要说明一点的是,尽管找不到债务人或债务人失踪,但并不影响起诉,明确诉讼主体以后,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期间届满则视为已经送达,并可作出缺席判决以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正常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2、债务人失踪,根据我国民法对失踪宣告的规定,作为债权人的你作为债务人的利害关系人,在债务人持续失踪下落不明2年以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失踪,在法院作出失踪宣告以后,债务人的债务将经由财产代管人就失踪人的财产进行赔偿。

此外多说一点有关个人债务是否能通过夫妻共有财产进行赔偿的问题。

1、夫妻共同签字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通过夫妻共有财产进行赔偿。

2、若所借资金用于家庭日常消费,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可通过夫妻共有财产进行赔偿。

3、若是个人所负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其为夫妻共同债务,才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赔偿。

农民工属于社会底层人员,他们工作比较辛苦,安全保障系数底,还可能会遇到老板欠薪的问题,一旦农民工遇到了老板拖欠工资行为,就需要第一时间去讨薪。20205月1日施行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立法层面上规范了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现明确了管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部门的责任。并加大了违法行为惩戒力度,营造"不愿欠薪""不能欠薪""不敢欠薪的社会氛围。

你好,我是法律解忧君,您身边的法律人,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解忧君多年来一直在法院工作,从事审判与执行,致力于用老百姓的语言让大家学法懂法用法。

对于您的问题,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您,即便债务人找不到,你也要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采取公告程序送达文书,公告程序就是为您这种找不到借款人的情况设定的。公告程序是需要你提供一份对方不在家的证明的,每个地方称呼不一样,我们这边叫下落不明证明,需要借助被告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为您开具,具体怎么开,我一会会把我们这边的格式发出来供你参考。这个证明开出来后提交给法院并且预交公告费,大概六百元。然后需要等待法院移送到升级版社进行上报纸公示,时间大概为三个月左右,然后你的案件就可以开庭了,等你的案件生效后,就可申请执行局强制执行了,借助国家公权力机关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这其中涉及很多问题,接下来我会一一为您解忧释疑,为您支招的。

首先,你的这种情况现实中很多人遇见过,跟债务人要钱时,发现电话拉黑了,微信也删了,人还找不到,债务人为了躲避债务,跟失踪了似的,人间蒸发了。很多人就会在那傻傻的等,以为只有找到债务人才可以起诉,其实不是这样的。即便找不到债务人,也是可以起诉的,管辖法院就是债务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你直接提起诉讼是没有问题的,法院也会依法受理的。

其次,由于你这是债务人找不到的情况,法院受理后,需要送达各种文书或者下传票通知他,常规的送达方式肯定不管用了,这个时候需要运用法律规定的兜底的送达方式,那就是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就是为你遇见的这种情况而生的。公告送达就是通过省级报社报纸刊登的形式,告诉对方谁谁谁因为什么把你起诉了,你需要在什么时间去什么法院开庭应诉,不来的话缺席判决了。这个报纸发出去就算程序合法,无论他是否看得到,但日子不来应诉,视为缺席,依然可以拿到判决书。

再次,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必须需要你提供一份手续,这个就是下落不明的证明。这个东西一般都是需要你自己去被告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去开,内容大概就是谁谁是我们村的村民,现在不在我们这边居住,去向不明,我单位联系不上。然后盖上印章,主要领导签字就可以了。这个一般都给开的,只要实事求是就给开。然后你拿着这个证明交给办案法官,然后交纳公告费,大概是六百元,其中包括开庭公告和判决公告,然后你就回家等着就行,三个月左右你的案子就可以开庭审理了。

最后,拿到判决后的三个月你的案子就生效了,这是时候你就可以申请执行了,借助国家的力量,通过法院的执行局的执行系统和执行手段,你的权益会得到保护的,要回钱来指日可待。

“欠钱的人找不到怎么办”

“欠钱的是大爷,借钱的人是孙子”,这种不正常的借贷关系已经给大多数人带来困扰。欠钱不还是个头痛的事情,欠钱的人找不到更是头痛的事情。现在将债务人无法找到的法律救济途径告诉大家:

1、诉前财产保全

建议你先查查对方的财产,房产或车子等财产或者相应的银行账户(虽然现在有些法院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但是大部分法院仍然要求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可事先咨询当地法院),可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逼迫欠债人现身。保全裁定之后,需及时起诉。

重要提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若无法提供担保,可通过保险公司诉讼保全险寻求帮助。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最直接的证据便是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院在立案后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法院如期开庭审理,并对此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若未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诉讼中也可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个为诉中保全。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共同债务人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2)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追究保证人责任。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现实生活中,有些不守信用之人(债务人)在外面借钱太多,负债累累。根本不想还钱或者是根本无力还钱就选择逃跑了,出借方(债权人)想尽一切办法去找都找不到这些混蛋人。这时候出借方(债权人)怎样来维护自己受损的权利呢?

一,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借条上约定的还钱日期或者是口头上约定的还钱日期早就已过,债权人去找债务人却找不着。对于债权人来说,这是十分头痛的事情。但是不论债务人是否故意失踪,债权人的债权还是要讨回的,债权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1)审查债务人家庭还在的财产是否是他们夫妻共有的财产。

这件事是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债务人的配偶要求还钱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欠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早有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债务人在借钱时已经声明这是个人借钱行为,并且所借的钱用于个人。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来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2)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

债权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债务人,宣告为失踪人。为消除债务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财产代管人管理债务人的财产,以保护债务人与债权人的财产权益。

作为出借方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存在着利害关系的,他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债务人失踪。

二,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呢?

(1)如果在借钱的时候,设有第三方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民间借贷为了实现借贷的顺利和安全保障,往往会设立中间保证人。如果,借贷到期之后,债务人无法清偿,或者根本不能清偿,则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再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些人可能会提出疑问了,明明债务人已经找不到了,怎么还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呢?事实上法院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将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管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将被视为已经送达。

法院在庭审中可以进行缺席审判,法院会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就可以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就可以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的,满两年后,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有些债权人在找不到债务人的状态下,对债务人的家属进行武力催讨。殊不知,那些债务人借去的钱都是用在赌博、吸毒、胡乱投资、玩女人等私人开支上,家里人根本不知道,也没用过借来的一分钱。这种债务就是债务人单方面的债务,跟家属是没有关系的。债权人只能从该家庭财产中主张属于债务人一个人的财产作为债权。其他人的财产,债权人是没权动的。如果债权人对该家庭无理取闹,滋事生非,还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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