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欠债父母有责任偿还吗_儿子欠债死了父母要还钱吗

导读:
现在已经不是父债子还的年代了,是否是要老婆孩子还钱,还得看法院怎么判,法院怎么判还得看法律怎么规定的。如果说,欠的钱是独自个人行为,并且,老婆孩子没有花一分钱,毫不知情,那么正常来说,法律也不会支持老婆孩子还钱,但是会将欠债人的遗产做清点,用来偿还债务,如果不够还的,那也只能自认倒霉,除非老婆孩子自愿帮他还债,不过这种情况可以说千年难得一见。如果说,欠债人,借钱是为了家庭生计,建设家庭什么的,那么基本可以要求老婆孩子继续偿还未还清的债务,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最重要的是需要有完整的证据证明,不然法院也不好判决,现在谁主张谁举证,意思就是说,你说他老婆孩子一起用了这笔钱,那么你必须自己找到有力证据来证明,否则,空口无凭,法院也不会采信。
欠债人死亡,但有老婆孩子,该不该让他老婆孩子偿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弄清楚他欠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家庭共同债务!这里有个原则,如果欠债是用于个人挥霍,吃喝嫖赌,家人不知情,即便知情也肯定不同意的,那这就是个人债务了!如果老公借钱用于家庭生化,或者为家庭创业投资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可以说说家庭债务,因为根据婚姻法,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说有点收入和债务都属于夫妻共有!
接下来再说如何还债,首先以个人遗产来偿债!家庭财产里有一半属于死者的,如果不足以清偿债务那债主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因为继承也是有限继承,只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找孩子们就没有道理了!当然如果继承人自愿偿债的,另当别论!
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欠债人的老婆清偿;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欠债人的老婆儿子继承了他的遗产的,则可以要求欠债人的老婆儿子在欠债人的遗产范围内清偿,欠债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不得要求继续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一般在下列三种情形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
若债权人手中的借条上,有夫妻两人的签名,那么其中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应当继续清偿债务。
二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例如,丈夫以个人名义打下了借条,事后妻子也承认了这笔债务。
三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即,夫妻一人在外负债,但是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
欠债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让他老婆儿子还钱。但前提是此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欠债人的老婆儿子继承了欠债人的遗产。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但欠债人的老婆儿子拒绝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凭借条、转账记录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到法院起诉,欠债人的老婆儿子为被告。
这个欠账人死亡,可以让他老婆儿子还钱吗?这个问题是有一点棘手,虽然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这个债务要分清楚。一般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这个个人债务要确定一是有证明是用到了欠账人家庭里面,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或者这个债务是他们夫妻结婚以后的债务,再不然欠账人有遗产,他老婆孩子继承了,如果没有以上的证据那恐怕你不能问她们讨要你的钱,因为法律规定,只有结婚后夫妻财产共享或者一方死亡有遗产一方继承的,还有有证据证明债务是用到夫妻双方生活等等上面,活着的才能承担死者生前的债务。这个你不能光凭着一张欠条来问她们讨债,要确定这个债务到底和他家庭有没有关系,是不是属于他个人别的什么用途的借款,要不然那就是打官司也不一定能赢,如果你能证明这个钱用到欠你钱的人家里面了,那你完全可以问她们要,不行还可以打官司要债,另外你可以查查看欠你账的人最后的遗产谁继承了,谁继承就要承担你的债务,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问继承人讨债。
儿子继承遗产的,需要先在遗产范围内还清债务,也就是说,最多是遗产全部用来还债,若还不够的,与儿子无关。
老婆么,就比较悲催了,除赌债吸毒等不用还之外,夫妻债务是共同债务,是要还的。话说现实中有很多背着另一方欠下巨额债务把另一半坑了的不在少数啊,结婚是一场豪赌啊……对了,民间借贷利息超过法律许可范围的部分法律上是不用还的,不过话说回来,放高利贷的多的是办法骚扰你。
这债务啊,有机会要回来,但要看条件。具体如下:
1、这债务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比如,这钱借来后,两口子一起买房买车、旅游购物等,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其妻子索要欠款。
当然,前提是你要有借条、欠条那些,上面清晰注明借款金额、利息、归还日期、法律责任这些。
也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之间有协议,婚后债务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共有,一般这种情况在生意人之间较多。平常百姓就吃喝拉撒那点事,能有多少突遇大额债务的哦。
条子没有,要钱很麻烦很麻烦。
2、这债务是不是非法债务。
比如:这是赌桌上的赌徒之间的互相拆借,或者是吸毒人员一起吸毒互相借用购买毒品的毒资,也有可能是丈夫借来包小三等等。
这时候,其家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被害者,其债务与家人无关,基本想要回来的机会是木有了。
3、死者遗产能否覆盖债务。
比如死者单身,只有一套房子和一个子女,这时候的遗产如果子女愿意继承,那债务也必须继承。
如果该债务子女愿意一笔还清也就算了,如果该笔债务太高,把继承的房子卖了都不够还,那你要回来的,最多也就这套房子钱,其余的,也就呵呵了。
比如,张三欠你100万,他有一套房子继承给子女,结果那房子只卖80万,你最多也就拿的回80万,那20万呐,看造化咯。
这个要具体区分法律层面和情理层面:
单纯考虑法律层面是不可以的,可以父债子偿的情形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此时承担责任的范围也仅限与所得到的遗产范围,老婆也是如此。
若从情理角度讲,既然可以达到出借金钱的地步,你们双方关系应该可以,欠债人突然死亡,你们可以通过双方的亲人朋友从中协调,妥善解决此事。
总之,不是所有的纠纷都必须通过诉讼解决,现在国家也一直在倡导诉源治理,就是要鼓励多种纠纷解决方式,促进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这个要分情况来对待的。首先,欠的债是什么债,是赌债,那就不能让他老婆孩子还了。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找他老婆还债。
如果不是这些,那就要看欠债人有遗产吗,有遗产先用遗产还。
如果欠债人死之前,已经离婚,而欠的债是离婚之后产生的,那就不能找人家老婆孩子还了。
如果人家孩子没有继承继承欠债人的遗产,那么就不能要求人家孩子还钱。
一般可以要求他老婆和儿子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还钱,有可能让他老婆还钱,但是让他儿子来还钱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首先,欠债人死亡,能不能让他老婆儿子还钱?
可以从第一个方面来考虑,就是他的儿子,是不是跟他的共同借款人或者是他的担保人?
如果是共同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这种情况下,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时候,他们是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么这个时候你可以要求他们来还钱,但是如果他的老婆儿子既不是债务人,也不是他的担保人,那他自己的财产只是自己来偿还,不需要他的老婆儿子来替他偿还的!
第二个方面就是,你题目当中所说的,欠债人已经死亡了,那么这就涉及到一个遗产的问题。
这个时候要看欠债人去世之后,他是否留有遗产?如果留有遗产,并且被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了,那么法定继承人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他的生前债务,剩余的部分才能继承。
所以这时候,如果他的老婆儿子继承了他的遗产,那么你可以去找他的老婆,儿子要。
但是这并不代表是他老婆儿子在替他还钱,只不过他老婆儿子是在用他的遗产还钱。而且如果他的遗产不够清偿的话,他的老婆儿子是不需要替他垫付剩余的债务的!


